工程承包
簡介
中文名:工程承包
承包合同分類:總承包、分項承包、分包等
專業人才: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師、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
外文名:project contracting
工程承包類型:製造業工程等三種類型
人才評價單位: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認證中心
基本內容
專業人才
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師。
工程承包類型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種類型:
(1)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壩、運河工程;公路和鐵路建設;地下建築工程(管道、導井和地下道);橋樑、港口和岸上建築(碼頭、棧橋、疏浚防波堤);飛機場、導彈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動力工程;仿歷史或名勝古典建築工程等。
(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如石油開發、煉油廠、礦山、煉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
(3)製造業工程。如造紙廠、紡織廠、機器廠等。
承包合同分類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為總承包、分項承包、分包、轉包、勞務承包和設計-施工合同等方式。
總承包合同
項目法人與承包商直接簽訂的關於某一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的協議。簽訂總承包合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標、投標、評標和談判協商,最終由項目法人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簽訂合同。總承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和項目法人。項目中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只能在項目法人與總承包商之間發生。
分項承包合同
項目法人與各分項工程承包商分別簽訂的某一分項工程的協議。各個承包商分別對項目法人負責。整個工程可以約定由項目法人或其中一個主要承包商管理協調。分項承包合同的優點在於給項目法人充分的靈活性,獲得最好的專業承包商以及縮短工期、節省由總承包商再分包的費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會帶來嚴重困難和複雜問題。
分包合同
總承包商在與項目法人簽訂某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之後,總承包商將該工程項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單項工程分包給分包商完成而與其簽訂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權利義務關係,只能在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之間發生;項目法人與分承包商之間不直接發生合同法律關係。但是,分承包商要間接地承擔總承包商對項目法人承擔的相關工程項目的義務。[2]
轉包合同
承包商甲向項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項目之後,又將該工程項目轉包給承包商乙,並與其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轉包合同與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點是由承包商甲與項目法人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與承包商乙,即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乙之間發生效力。簽訂轉包合同時,承包商乙應向承包商甲給付一定數額的酬金。中國禁止這種轉包行為。
勞務合同
又稱僱傭合同。它是項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為建設工程項目,與僱傭勞務提供者(乙方)就僱傭勞務者參與施工活動所簽訂的協議。當事人雙方在商定的各項條件基礎上,以各個被僱傭人員的勞動量為單位,由甲方付給乙方人員相應的報酬。其特點是乙方只取得相應的酬金,而不承擔甲方的風險,也不分享利潤。
設計施工合同
項目法人將設計任務和施工任務都授予一個承包商完成,又稱為總體合同或一攬子合同。設計-施工合同的特點是節省費用和時間,並有利於設計和施工技術的結合以及設計與施工的配合。
建設經營轉讓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准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
國內發展現狀
工程承包業與建築業的發展情況呈正相關關係。我國建築業地區發展不均衡問題依然存在,江蘇、浙江、山東、北京等地建築業總產值持續穩定增長,而內蒙古、西藏等地產值增長緩慢。
房地產行業的低迷對於工程承包有一定的影響。但前瞻網分析,對工程承包行業影響不大,當前,中國工程承包企業在國際工程承包領域的影響不斷增強,工程承包範圍已由傳統房建工程擴大到冶金、港口、電力、通信、機械、石油化工和水利等多個領域。根據《中國工程承包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前瞻》顯示,2012年建築業總產值排名前四位的地區是江蘇、浙江、遼寧和山東,分別為17927.2億元、17144.7億元、7508億元和7203.8億元。這四個省市建築業總產值占全國建築業總產值的36.8%。
其中,江蘇省總產值連續兩年突破10000億元大關,浙江省2010年首次突破10000億元大關,2012年兩省建築業總產值占全國建築業總產值的26%,即全國建築業四分之一的產值由這兩個建築強省完成,而且這一狀況保持多年,體現了建築市場競爭中強者恆強的特點。
總體上來看,中國建築工程市場上占據較大市場份額的是具備技術、管理、裝備優勢和擁有特級資質的大型建築企業。發達地區建築強省的大中型建築企業也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他們主要承攬地區性大中型工程。其他中小企業則主要承擔勞務分包、部分專業分包業務及小型工程。
從承包項目類型來看,工程承包主要集中在工業工程領域,如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電力、冶金等,在項目量最大的房建、土木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份額較小。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競爭主要表現在專有的核心工藝技術、工程轉化能力和為業主提供全過程、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務能力上,擁有較高的技術和資金門檻。
工程承包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和設計諮詢業務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業務增長
1979年新簽合同額和完成營業額分別是0.34億美元和0.30億美元,2011年已分別達到1423億美元和1034億美元,增長了三、四千倍。尤其是對外工程承包業務量,近年來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長。2011年新簽工程承包合同額在5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498個,比2010年增加10個,其中超過1億美元的項目266個,比2010年增加5個。
企業成長
我國工程承包企業正逐步縮小與世界大型國際承包商的差距。進入2011年度《工程新聞紀錄》「ENR國際承包商225強」的中國內地企業多達54家,其中以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服務為主業的工程勘察設計企業有15家;進入聯合國《世界投資報告》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100強的中國工程承包企業有4家;入圍2011年度「ENR世界諮詢設計企業排名200強」的中國工程設計企業有22家。
服務拓展
工程承包企業對外工程承包的業務結構在近些年來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業務領域迅速向高技術含量的石油化工、電力工程、礦山建設、通信、環保、航空航天等領域拓展,成績斐然。一批骨幹工程勘察設計企業由單一門類設計業務發展轉變為多專業門類的綜合工程公司,工程項目遍布亞洲、非洲、拉美數十個國家和地區,其中有些企業已成長為國際型的工程公司。2011年中國工程承包企業累計合同額超過1億美元的國家和地區已達到100個。
結構升級
中國政府先後批准100多家工程設計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目前,中國工程設計企業已涉足工程項目規劃、勘察、設計、管理等產業鏈的上游業務,成功進入國際工程設計諮詢領域,通過高端業務帶動了中國企業在工程承包全產業鏈分工地位的變化和工程承包模式的重大變化。中國工程承包商正在實現EPC模式的全面升級。
受全球複雜政治經濟形勢影響,我國對外承包工程在經過「十一五」期間的快速增長後,近兩年呈現出增速回落的態勢。2012年我國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增長速度出現一定程度的回升,新簽合同額1565億美元,同比增長10.0%,較2011年增加4.1個百分點;完成營業額1166億美元,同比增長12.7%,較2011年增加0.5個百分點。
2012年,我國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完成營業額1166億美元,同比增長12.7%;新簽合同額1565.3億美元,同比增長10%。截至2012年底,累計簽訂合同額9981億美元,完成營業額6556億美元。2013年中國對外承包工程業務仍可維持平穩增長,行業增速將在10%左右。2014年以後整體國際經濟形勢將好轉,中國對外承包工程行業將進入新一輪增長階段。
2013年,我國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發展仍然面臨較大挑戰。在國際環境方面,一是全球經濟前景不容樂觀,不排除二次探底的可能。受歐債危機不斷加劇、美日經濟復甦乏力的影響,全球資金流動趨緊,金融機構普遍惜貸,工程投融資困難的情況仍將持續,世界工程發包規模不會有太大變化。二是地區性政治風險不容忽視。中東、北非地區的動盪仍存在蔓延的可能,對我國主要的海外工程市場安全構成一定威脅。三是地方民族主義、貿易保護主義在個別地區市場有復甦並強化的趨勢,部分國際組織也將審視的目光更多地轉向我國企業,以商業賄賂、環境保護、影響當地用工等為藉口,向中國承包商施壓。四是歐美國家國內建築市場萎縮導致發達國家承包商再次關注中低端海外市場,可能壓縮我國企業的生存空間。
從國內情況來看,受國內信貸緊縮影響,企業的融資環境有所惡化,加大了以投融資形式開展工程承包的難度。同時,國內建築市場飽和使更多的企業被迫「走出去」。受同質化發展的影響,中國企業間的競爭可能更加激烈。2012年對外承包工程行業轉型路徑日漸清晰面對嚴峻的行業發展形勢,儘快完成轉型升級、增強中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已經刻不容緩,以變求通是中國對外承包工程行業發展的唯一路徑。
隨着2013年的來臨,我國對外承包工程行業面臨着新起點、新機遇、新挑戰,也將開啟整個行業的新發展。縱觀2014年的經濟環境與市場格局,不難發現對外承包工程行業將面臨更為複雜的發展環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