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侍郎
工部侍郎
明清兩朝六部之一工部副長官,明代正三品,清代從二品。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無不綜理,並主管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
目錄
基本信息
名稱 | 工部侍郎 | 職責 | 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 |
職級 | 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 | 等級 | 明代正三品 |
工部
工部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明清工部下設四司:營繕清吏司,掌宮室官衙營造修繕;虞衡清吏司,掌製造、收發各種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鑄錢;都水清吏司,掌估銷工程費用,主管制造詔冊、官書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寢修繕及核銷費用,支領物料及部分稅收。除四司外,清設有製造庫,掌製造皇帝車駕、冊箱、寶箱、儀仗、祭器等;節慎庫,掌收發經費款項;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數及稽核、供銷京城各壇廟、宮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工部下級
部門名稱 部門主要職能 工部司 為工部頭司,掌營建之政令與工部庶務 屯田司 掌天下田墾;虞部司掌山川水澤之利 虞部司 掌山川水澤之利 水部司 掌水利
六部介紹
明清中央行政機構中直接對皇帝負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及工部。六部職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轄諸司及官屬,則有出入。成為主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構。各部置尚書一人,總管本部政務,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為尚書之副。據光緒朝《大清會典》及《歷代職官表》記載,清代各部職官設有:尚書(從一品)、左右侍郎(從二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務、筆帖式、七品小京官等。
其他國家的工部
朝鮮王朝,工曹的本曹設置官員九名,分別為判書一名(正二品)、參判一名(從二品)、參議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銓郎三名(正六品)。工曹之下設有尚衣院、繕工監、修城禁火司、典涓司、掌苑署、造紙署、瓦署七個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