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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纳德的权威接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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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纳德的权威接受论是一个名词术语。

历史名词是历史上曾出现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称[1],例如“禅让”,传说古代实行举荐贤能之人为首领继承人的一种制度,据文献记献:有尧举舜、舜举禹[2]、禹先举皋陶、皋陶死禹又举益等历史故事。

目录

名词解释

巴纳德的权威接受论 (Barnard's the acceptance theory of authority)

什么是权威接受论

“权威接受论”见于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 I. Barnard,1886-1961)《经理的职能》一书:“如果经理人员发出的一个指令性的沟通交往信息为被通知人所接受,那么对他来说,这个权力就是被遵从或成立了。于是,它就被作为行动的依据。如果被通知人不接受这种沟通交往信息,就是拒绝了这种权力。按照这种说法,一项命令是否具有权威,决定于命令的接受者,而不在于命令的发布者。”这是巴纳德对权威的一种全新的看法。被人们称为“巴纳德的权威接受论”。

巴纳德的权威接受论,其本质是管理的民主化。权威接受论的逻辑起点,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

权威接受论的要求

权威接受论是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社会系统学派的观点。他们认为,一个人权威的有无、大小,取决于两种授权机制——官方或正式(上级)的和非官方非正式(下级)的。权威是组织内部的“秩序”和信息交流的对话系统正常与否的表征。他们从反面论证,以下4种情况表明权威已大打折扣,甚至丧失。

1. 无法被人理解的知识不可能具有权威性;

2. 如果执行人认为指示同组织的宗旨不相符合,指示也难以得到执行;

3. 如果一项指示被认为会损害作为组织一员的个人利益,下属就缺乏执行的积极性,会采取回避、假装生病、表面应付、自动辞职等行为。

4. 如果一个无法完成的指示勉强叫人去执行,结果只能是要么敷衍塞责了事,要么拒绝执行。

按照这一理论,被下属接受和信任的领导者正确的态度、指示、建议、要求,才具有权威性。

权威接受论的影响因素

1、受命者是否了解

2、是否符合组织目标

3、是否违背受命者利益

4、受命者是否有能力加以执行

权威接受论的意义

权威接受论将导致民主作风。这是权威接受论所必然导致的领导行为,其特点是讲求民主,注意倾听下级意见,吸收其参与决策过程,主要不是靠行政命令,而是靠个人的高尚品德、业务专长所形成的个人权力来推动工作,权力定位于群体。具有民主作风的领导人,就是指那些以理服人,以身作则的领导人。他们使每个人做出自觉的有计划的努力,各施所长,各尽所能,分工合作。

权威接受论的特点

1、所有的政策是在领导者的鼓励下由群体讨论而决定的,而不是由领导者单独决定的,政策是领导者和其下级共同智慧的结晶;

2、分配工作时尽量照顾到个人能力、兴趣和爱好;

3、对下属的工作,不安排得那么具体,个人有相当的工作自由,较多的选择性与灵活性;

4、主要应用个人权力和威信,而不是靠职位权力和命令使人服从,谈话时多使用商量、建议和请求的口气,下命令仅占5%左右;

5、领导者积极参加团体活动,与下级无任何心理上的距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