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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山县秦始皇帝三十三年,为桂林郡治所。秦末,桂林郡更名郁林郡。王莽新朝(公元9年至23年)改郁林郡为郁平郡,东汉初复为郁林郡。布山县为治所。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南定州改尹州,布山属尹州。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布山并入郁林县。从此不复用布山县之名。[1]

目录

基本介绍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设布山县(有今广西桂平附近及贵港港北区[原贵县]之说),为桂林郡治所。秦末,桂林郡更名郁林郡。王莽新朝(公元9年至23年)改郁林郡为郁平郡,东汉初复为郁林郡。布山县为治所。三国吴移治今贵港市西江大桥南端的南江村。南朝梁(公元503年至557年)、陈(公元558年至589年)时代,布山属南定州。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南定州改尹州,布山属尹州。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布山并入郁林县。从此不复用布山县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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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郡治布山县治桂平三角嘴大塘城村

提要

本文通过文献史料、地理位置、地名起源和大量新发现的考古材料进行考证,不仅提出了早期的桂林郡治和布山县治在今桂平,还提出了布山县治先置桂平后移贵县的新看法,并初步提供了桂平三角嘴和大塘城村两处可能是桂林郡、布山县城址的地方。

关键词

桂林郡治布山县治桂平三角嘴大塘城村

作者

陈小波广西博物馆副研究馆员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布山县治所究竟在何处的问题,争议已久,意见主要集中在桂平与贵县两地。近年来,学术界一般多倾向于布山县治贵县说的看法。笔者虽然也认同这一观点,但却认为布山县治并非一开始就在贵县,其最初设置的地点应在桂平,是后来才从桂平迁移到贵县的。

文献记载在桂平

据史籍记载,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平定岭南后,以其地置桂林、南海、象三郡,为广西乃至岭南地区设郡县之始。但这三郡却是有郡而无县之记述。"布山"作为县的地名出现,最早见于《汉书·地理志》郁林郡条,布山被列为汉郁林郡所辖十二县之首县。按《续汉书·郡国志》"凡县名先书者,郡所治也"的规律,布山县无疑是汉郁林郡治的所在地。但是,《汉书·地理志》的这一记载,由于没有具体指明布山县设置在什么地方,致使后世产生治所所在地之争。后来的文献不断作了这方面的补充。如唐代杜佑撰的《通典》载:"桂平,汉布山县地",指明布山在桂平。五代十国时期的后晋张昭远、贾纬等撰的《旧唐书·地理志》中说:"汉布山县,郁林郡所治。"北宋欧阳忞编著的《舆地广记》也说:"桂平县,本汉布山县地,郁林郡所治也。"还有北宋乐史编著的《太平寰宇记》、明清时期的《一统志》、清初顾祖禹编著的《读史方舆纪要》等文献都以桂平为布山。直至现代的许多著述,如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夏敬颐、褚兴周编著的《浔州府志》以及民国九年(1920年)程大璋编纂的《桂平县志》,1931年5月臧励龢主编的《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内的"布山"条和"桂平"条,都有关于布山在桂平的考证或记述。就连1974年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三册,1975年中华地图学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的《秦时期全图》、《淮汉以南诸郡》和《交趾刺史部》,1979年12月地图出版社出版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地图集》上册中的《秦统一图》等书籍的地图上,都把秦代的桂林郡治和汉代的郁林郡治(即布山县)标注在桂平的位置上。1978年12月,广西著名史地专家莫乃群主编的《广西地方简史》也说:"(桂林)郡治布山县,在今桂平县境内。"甚至连1979年和1999年版的《辞海》"桂平"条中,也肯定布山县治在桂平。这些文献史籍,从一个侧面说明,"布山县治桂平说"在历代史学界中存在着一种共识,因而,在此将文献记载作为本观点的重要依据之一。

地理位置宜桂平

除文献记载在桂平外,从地理位置看郡县治所也适宜在桂平。我国古代各朝凡要建城选址,一般都选择在地理位置重要、交通便利的地方。古代的城池基本上都是选择在水系发达的地方。就目前广西发现的秦汉时期的城址来看,也基本上都在河流旁的平地或距河较近的山坡上。这些城址,有郡县治所和军事城堡两类,但多以郡县治所为主。因此,秦汉早期统治者对城址的选择,多注重军事和交通方面的考虑,主要是满足军事防御、战备攻守、水源保障、交通便利的需要。从桂平的地理条件看,符合秦汉早期城池选址的要求,是当时理想的建城之地。首先,从地理位置看。桂平位于广西东南部的冲积平原上,西北为大瑶山余脉和莲花山始端,东南部为大容山麓,是四周高山环绕的盆地。从现城址而言,桂平城区为群山拱卫,后靠大山,面临三面开阔之地,乃筑城宿兵之所,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战略地位。在此建置郡县治所,显然占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其次,从交通方面看。桂平正"当黔郁两江之冲,上枕柳象,下跨藤梧,右环郁邕,左抱平永,粤徼东南"的交通要地。境内浔、郁、黔三大河流在城区相交,与境外廿四江河交汇,桂平正处在广西河网的中枢,水系发达,江河纵横交错,水路四通八达。控制桂平,就能控制桂东南以至广西大部分的水路交通要道。

由此可见,以水路交通为主的古代,把军政合一的郡、县治所设置在地处岭西河网中枢的桂平,显然比设在贵县只有一条河流的地方占有地利、水路交通和军事上的绝对优势。

地名命名源桂平

不仅地理位置和史籍记载表明布山县治在桂平,而且"桂林"、"布山"两地名的起源地也在今桂平。而秦桂林郡的地名命名,则与该地盛产桂树有关。据《旧唐书·地理志》载:"江源多桂,不生杂木,故秦时立为桂林郡也。""桂",是植物名,即"木犀"。但这里所说的"桂",是壮语gveiq的谐音,指的是"肉桂"。"肉桂"又称"玉桂"、"牡桂"、"箘桂"、"筒桂"。其嫩而细的枝称"桂枝"亦可入药,为常用的中药。由于肉桂的药用价值大,因而成为著名的地方土特产。其地因肉桂多且成林,故称桂林。

桂平市境的浔、郁、黔流域内,气候适宜,利于肉桂生长,桂树漫山遍野,所产的肉桂特别多。"桂平"这个县的地名得名,由于桂平肉桂多且闻名,所以历史上留下不少以"桂"字命名的地名。所以秦时在此置郡时,便以这一著名的地方土特产作为郡名,称之为"桂林郡"。桂平自秦建制起至今的地名,由最初的桂林郡和后来南朝梁析布山县置的桂平郡、隋改郡为县的桂平县以及1994年的废县设市,这个"桂"字一直未脱离过,后来还成为广西的简称"桂"。不管历史、朝代和行政区域怎么变,这个地方特产却变不了,这个地方名也变不了,成为我们今天考证史实的重要依据。

更为重要的是,"布山县"的地名与桂林郡的地名一样,其命名的源起地也在今桂平。布山为壮民聚居之地,布山的"布"音,具有壮族语音的特点,是壮语的地名。所以,要弄清"布山"地名的来源,必须从壮语地名的语意去理解。壮语的"布"意为"泉","布山"即指有泉水的山。

查汉布山县范围内,有古泉的名山只有桂平西山一处。

以上地名的考证和人物纪念建筑的记载,不仅表明"桂林"、"布山"两地名的起源地在今桂平,而且证明秦汉时期桂林郡和布山县两级重要的行政机构都设置在今桂平市,成为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至于"布山"地名是否也像"桂林"地名一样,在桂平诞生后是否也曾离开过"祖籍"向别的地方转移的问题,迄今未发现文献有明确的记载,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和考古材料的证实。

城址材料现桂平

除上述文献记载、地理位置和地名起源证明布山县治在桂平外,汉布山县治既然在今桂平,那么县治的具体位置在什么地方?明清时期的《一统志》和《读史方舆纪要》都说:"布山废县,在今府治西五十里。"1920年民国版《桂平县志》除同意"布山治在县西五十里"外,还根据计算,得出今县西距蒙圩新德古城村,因而将该村确认为昔日的布山县治所在地。为了解这一城址的情况,笔者曾亲自前往该村调查。除在该村采集到一件汉代陶片和早年在附近的磨勾山、鸡公山出土两面流行年代始自汉代的铜鼓外,未发现其他汉代器物或城址遗迹。因而,笔者认为汉布山县治在古城村的可能性不大。

除此之外,有不少史料将布山县治的位置明确在今桂平市城区内。清乾隆三十三年《桂平县资治图志》和道光二十三年桂平县志》就认为"今县治乃布山遗迹。"原旧县署东前街以东约07公里郁江和黔江交汇所形成的三角嘴和三角嘴东面隔郁江对岸的大塘城村这两处。其中三角嘴一处之所以认为是古城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从地面调查的实物材料看。在城区三角嘴的地表上发现不少汉代遗物。1960年8月,广西博物馆考古工作人员曾在三角嘴地表上,"采集到的文物有绳纹、方格纹陶片9件,中绳纹陶片4件,方格纹陶片5件"1980年5月30日,笔者会同广西文物工作队何乃汉同志调查时,又在三角嘴采集到的汉代绳纹瓦片54件、方格纹陶片13件、陶鼎足1件、素陶片1件。这些遗物的发现为上述文献史料和笔者赞同的汉布山县治在桂平的观点提供了初步的实物支持。

从地形看。桂平是"素称形胜之区,四邑环峙,双江夹绕,中置府城"的大都会。这里地势平坦,西面紧靠大山(西山),北、东、南三面冲积平原开阔,浔、郁、黔三大河流汇合于此,这样的城池位置,其防卫的安全系数较大,对于重视军事防御的秦汉早期统治者来说,选择这里作为郡县治所的可能性较大。

从附近出现的墓葬看。在该墓旁又相继发现7座西汉时期的土坑墓,在大塘城村南约300米的江边畲村又发现一座封土直径约30米的汉墓(编号为:大塘城3001号墓)。除此之外,还发现不少土堆和微微凸起的大圆丘,这些堆均为平地凸起的土堆,与常见的汉墓封土堆十分相似,是否汉墓有待进一步调查勘探确认。

从瓦窑遗址看。在三角嘴东侧的郁江南岸,发现5个排列在河岸边的小型残马蹄形窑室。烧制的这些瓦,不可能运到很远的地方去使用,肯定是就地烧制在其附近建造房屋用,因而在窑址附近的三角嘴存在汉代城址的可能性较大。

布山先浔后移贵

从上述文献记载、地理位置、地名起源和城址材料的情况看,桂平具备设置郡县两级行政机构的条件,显然是秦桂林郡治和布山县治设置的地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可移动的实物上出现"布山"地名铭文的器物,却在今桂平以外的贵县出现。这些器物的出土,向我们提出这样一个疑问:"布山"地名的起源及县治既然在桂平,为何带有"布山"字样的器物会出现在贵县?到底仅仅是器物的正常流动、还是"布山"的地名及县治从桂平转移到贵县?抑或贵县原本就是布山县的一部分?笔者以为,贵县不仅有"布山"铭文的器物出土,还有两汉时期大量的墓葬遗存。如果不是政治、经济、文化发达的郡县行政中心,哪来如此丰厚的文化积淀,更何况,记录"布山"地理位置的文献中亦有在贵县的间接记载。因此,笔者虽然认为早期的布山县治在桂平,但也认同前辈学者"布山县治贵县说"的观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历史上的桂平和贵县两地都属布山县地,两地都有可能设置过布山县治,是郡县治所移动之故。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如果"贵县说"这一观点不误的话,布山县治的设置当是先在桂平后移贵县。

布山县治桂平说引证上的若干问题

作 者

蓝日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研究馆员 南宁 530022

关键词

布山县治桂平 引证失误 其说不成立

提 要

本文从三个方面针对布山县治桂平说者所引以支持该说的证据进行分析,认为其地名考究牵强,文献释义有偏差,考古材料使用失当,因而该说不成立。

地名考究上的牵强

如果不误,布山县治地之争,当起因于清光绪二十年《贵县志》首先在沿革表后附上《布山县考》,它主张该县地在汉代为郁林郡地,汉郁林郡所领的十二县中,排于首位的布山县为郡治所,郡治所即在贵县,旁连的桂平县境属于布山县地,证据取于《水经注》、《舆地广记》、《广西通志》等先朝典籍的有关记载。由此,桂平县志的编修人员在该县志中便开展了与贵县方的争论,认为布山县治在桂平。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初,一些辞书、地图集,还有个别中学课本,将布山县治标定在桂平县境上,让桂平说有了新证据。而在考古战线上,70年代中期,发掘贵县罗泊湾一号西汉早期大墓,出土的漆器上见"布山"铭文,引来了考古学家的"布山考",在该墓的发掘报告中,专门开辟有"'布山'铭文反映的郡县制问题"一节,推断:"存在于汉初的布山应是秦代布山的延续。布山实为秦置县"①,这里不仅第一次肯定了秦有布山县,也开启了当今学术界关于布山县问题的讨论。

文献释义上的偏差

在南朝才得名的桂平县,其地在历史上最早的隶属关系,后代正史是说得十分清楚的。如唐代杜佑的《通典》记,"桂平,汉布山县地"。北宋的《舆地广记》也说"桂平县,本汉布山县地,郁林郡所治也"。两书皆点明,唐、宋时的桂平县地,在西汉中期以后至东汉一代,都属于布山县地范围,为郁林郡所管辖。布山县治桂平说者,将"县地"当"县治"解,视"郁林郡所治"为"郁林郡治"读,这就导致了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上于起点即发生了偏差。同时仅以晚近的县志之类的别史为依据,征之不古,根基自然不稳,很难让人心地诚服。

布山县治桂平说者在"疑文"中对贵港是桂林郡和布山县治所提出质疑,予以完全否认,另开新径论说它是秦汉时期岭南地区重要的驻军之地,笔者对这种说法细以考究,同样发现有释义上的偏差。

不错《淮南子·人间训》确有一段描述秦军进入越地情形的记载:秦始皇"又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寨,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以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几十万,乃发适戍以备之。"秦军驻军主要是对付西瓯武装力量,驻军点应优先选择在上述地域内的要冲处,可能主要是守卫灵渠及漓江、桂江这条主要交通运输线上的关要点,日今遗存在兴安溶江灵渠边的秦城遗址可能就是当年秦驻军地之一,属于这段历史的一个见证。至于"疑文"所说赵佗领一军"逆西江而上在封开、贺州、梧州、岑溪一带配合西路军与西瓯军作战,歼灭了西瓯国,然后主力沿浔江、郁江、黔江西进,向平南、桂平、贵港、武宣等地进军,追剿西逃的西瓯残余势力",赵军到贵港后,遭到西瓯骆越驻军的顽强抵抗,损失极为惨重,秦政权不得不派遣被贬职和流放的将士在贵港戍边,重兵驻守,设置了军事据点等,其臆推成分明显。此说最大遗憾之一是证据不足。因此,"疑文"所谈秦赵军的那些具体的军事行动以及他们在贵港地域内发生的事,纯属臆想。

从史实看,说秦、汉"重兵驻守"贵港根本无法成立。因此,若言瓯骆、乌浒叛乱,袭击和反抗秦汉政权,抢夺财物,其攻击之地理应首选桂平才合理,需要重兵屯田守卫也应该是桂平而不是贵港。现按布山县治桂平说的说法,桂平这个地方平安无事,无需防备,最紧要的是到离桂平七八十公里远的贵港设军事据点,"挡住西南方来势凶猛而强悍的瓯骆部族的反抗势力",这些理解都是欠确切的。

考古资料使用的失当

中国古老的历史并没有全部记载在浩瀚的史书中,有许多灿烂的文明深埋在古老的泥土下,它们的出土才让我们更确切地触摸到历史的真实。在研究确定距今两千多年前的布山县治地问题上,要还其历史面目,考古材料的足够支撑则举足轻重。

要把桂平论定为秦汉郡县首府,在广西存在较多汉代城址的状况下,桂平有无秦汉城址对立论的成功与否至为关键。布山桂平说者在"考文"中于毫无古代史料依据的情况下,自己先推测"郁江和黔江交汇所形成的三角嘴和三角嘴东面隔郁江对岸的大塘城村"两个地点可能为古城址,然后再以三角嘴地表上所发现汉代瓦片及地形优势、附近有汉墓和汉代瓦窑遗址来反证"城址材料现桂平"的结论。现今桂平一些地方发现汉代瓦片、汉代瓦窑并不新鲜,它们只证明汉时此地有人居住,曾烧瓦盖房,不能标志着城址的存在。笔者也曾经在桂平三角嘴和大塘城村地面进行踏查,上述的那些古城址的文化构成因素,可以说这两地都没有发现,由是,将这两处地方定为汉城址,证据明显不足。问题是出在,"考文"在力辩桂平三角嘴和大塘城村为汉城址时,没有使用相同的标准,造成了厚此薄彼。在利用汉代瓦片材料上,也完全抛开了罗泊湾二号汉墓封土中曾发现汉瓦碎片的事实。同样一种考古实物资料,在桂平发现的倍加珍视,而贵港的视而不见,这至少在学术上是欠公平的。

"考文"与"疑文"对桂平和贵港两地汉墓资料可以说非常重视,但在分析运用上发生的偏差也非常明显。事实是,大塘城附近那些已发掘的汉墓全部属于中小型,随葬品的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墓主除了平民之外,其余的充其量也是个比较富裕的地主,所以它们的发现与桂平于汉时为郡县治地尚不成为必然的联系。对于大塘城村附近的大吉堆,2007年广西文物考古研究所出资组织钻探,但却不见古墓葬的性征。为谨慎起见,当即请民工对刚被削平的土堆进行底部钻探,证实是自然堆积而非汉墓。多年前的文物调查资料显示,分布于贵港城区周边的这处汉墓群,它范围很大,以前地面所见封土堆相当多,由于没有经过全部探查,地下究竟有多少座古墓,至今没有准确数字。几十年来所发掘的几百座古墓,绝大部分是国家建设用地涉及古墓安全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并不是将整个墓群全部清理后的结果,其中的255座汉墓,明显不是整个墓群中汉墓的原有数据。桂平至今发掘的汉墓还不到十座,数据肯定是远远低于贵港,再是目前桂平连一座西汉早期墓都没有发现,那桂平为桂林郡早期郡县治地之论便属于出之无据之说。

"疑文"为了否定贵港曾是秦汉布山县治地的历史,还对罗泊湾一号西汉早期墓葬幸存的一些文物进行歧解,并延引他地一些文物作旁证,最终不承认"布山"在贵港,而是在桂平。笔者认为,"疑文"的这种选择做法和分析结果,既无碍于贵港的历史地位,也不能证明桂平曾是秦汉布山县治地。首先从所选择的"布山"文字印记的漆器看,都清楚一号墓随葬漆器的数量很多,除了三具漆棺以外,还有大批的生活用具和武器,其中完整和能修复的就有几十件,种类也很多。还有《水经注》关于"郁水东迳布山县北,郁林郡治也。又东入阿林县,潭水注之"的文证,在这种情况下,去质疑贵港,肯定"布山"在桂平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如果桂平先此发现过汉初漆器制造作坊,这样去推想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漆器来自桂平还有点理由。问题是现在桂平拿不出任何相同的实物证据,无法支持桂平说。

关于贵县罗泊湾一、二号汉墓主人的身份,在发掘报告中已有推论。其高级身份,因大规模高规格墓葬和许多高质量文物的客观存在,不容动摇。

罗泊湾一号汉墓规模宏大,从遗存的《从器志》记载看,随葬品类多达七十余种,包括衣、食、玩、兵器等项,数量巨大。二号汉墓虽然缺乏随葬清单,因其规模不小,当年随葬品类自然不会太逊于一号墓。两墓虽然被盗,幸还遗存不少文物。布山桂平说者选择一些自视为"破烂"出土物来说明他们的身份,方法拟还可以,但认识上有偏差。

还有,罗泊湾一号墓有7人、二号墓有1人殉葬,可见他们生前何等的威风。这就锁定了布山桂平说者关于贬谪适戍之想不成立,贵港的考古材料不是给布山桂平说奠基,它们在闪耀着秦汉时期当地曾经的辉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