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将莫邪
干将莫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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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将莫邪是古代中国神话传说,最早出自出汉朝刘向《列士传》和《孝子传》中,后来由历史上诸多著作摘录和引用。现如今,最流行的版本为志怪小说集《搜神记》中所记干将莫邪的故事。
干将,春秋时期吴国人。是楚国最有名的铸剑师,他打造的剑锋利无比。楚王知道了,就命令干将为他铸宝剑。后与他的妻子莫邪奉命为楚王铸成,一把剑叫干将,一把剑叫莫邪。由于知道楚王性格残暴,干将在将莫邪剑献给楚王之前,将干将剑给妻子传给儿子,后来干将被楚王杀死。他儿子成年后成功完成父亲遗愿,将楚王杀死,为父亲报仇。此一传说赞颂了剑工高超的技艺,宝剑文字的神采和少年的壮烈,批判了楚国国君的残暴。
目录
历史信息
“干将莫邪”其最早的文献记载在汉朝刘向《列士传》和《孝子传》中。而“弑君”是春秋时期存在的史实。“铸剑”和“弑君”“复仇”的演绎,串联成了最为读者熟悉的干将莫邪传说的基本情节。 干将莫邪的故事,是从春秋战国诸侯群雄激烈纷争的历史背景中逐步虚饰演化的结果。
典籍记载
干将莫邪传说的文本出现在西汉,定型于晋代,至明清,则逐渐脱离原有的故事背景和思想意义。现存最早的文本是西汉刘向《列士传》与《孝子传》。《太平御览》卷三四三载《列士传》和《孝子传》佚文 《列士传》:干将莫邪为晋君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雌雄,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留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具以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思于屋柱中得之。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晋君。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君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君,君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孝子传》:眉间赤名赤鼻,父干将,母莫邪,为晋王作剑。藏雄送雌。母孕尺,父曰:“男当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上石上,剑在其颠。”及产,果男。母以告尺。尺破柱得剑。欲报晋君。客有为报者,将尺首及剑见晋君。君怒,烹之,首不烂,王临之,客以拟王,王首堕汤中,客因自拟之,三首尽糜,不分,乃为三冢,曰三王冢也。
《搜神记》: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dû)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yé)?”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wên),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huò)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坠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辨。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搜神记
干将莫邪
楚国的干将、莫邪夫妇给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铸成。楚王很生气,想杀死他们。宝剑有雌剑雄剑。干将的妻子身怀有孕将要分娩,丈夫便对妻子诉说道:“我替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铸成,楚王生气了,我一去他必定会杀死我。你如果生的是男孩,长大了,就告诉他说:‘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宝剑在树的背后。’”于是干将就带上雌剑去见楚王。楚王非常生气,叫人去仔细查看,说是:"宝剑共有两把,一把雄的,一把雌的,雌剑被送来了,而雄剑却没有送来。"楚王发怒了,便把干将杀死了。
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到他后来长大成人了,就向自己的母亲询问道:“我的父亲究竟在哪里呀?”母亲说:“你的父亲给楚王制作宝剑,用了好几年才铸成,可是楚王却发怒,杀死了他。他离开时曾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宝剑在树的背后。’",出门望着南山,不曾看见有什么山,只是看到屋堂前面松木柱子下边的石块,就用斧子劈破它的背后,终于得到了雄剑。儿子便日思夜想地要向楚王报仇。
一天,楚王在梦中恍惚看到一个男儿,双眉之间有一尺宽的距离,相貌出奇不凡,并说道定要报仇。楚王立刻以千金悬赏捉拿他。男儿听到这种情况,逃亡而去,躲入深山唱歌。有一个侠客遇到他悲歌,对他说:“你年纪轻轻的,为什么痛哭得如此悲伤呢?”男儿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定要报这杀父之仇。”侠客说:“听说楚王悬赏千金购买你的头,拿你的头和剑来,我为你报这冤仇。”男儿说:“太好了!”说罢立即割颈自刎,两手捧着自己的头和雄剑奉献给侠客,自己的尸体僵直地站立着,死而不倒。侠客说:“我不会辜负你的。”这样,尸体才倒下。
侠客拿着男儿的头前去进见楚王,楚王非常欣喜。侠客说:“这就是勇士的头,应当在热水锅中烧煮它。”楚王依照侠客的话,烧煮头颅,三天三夜竟煮不烂。头忽然跳出热水锅中,瞪大眼睛非常愤怒的样子。侠客说:“这男儿的头煮不烂,希望楚王亲自前去靠近察看它,这样头必然会烂的。”楚王随即靠近那头。侠客用雄剑砍楚王,楚王的头随着落在热水锅中;侠客也自己砍掉自己的头,头也落入热水锅中。三个头颅全都烂在一起,不能分开识别,人们就把那锅肉分成三份埋葬了,所以通称为“三王墓”,在现在的汝南北宜春县境内。
《搜神记》版本赏析
《搜神记》中“干将莫邪”这篇小说篇幅虽短,但故事情节完整,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小说思想内涵丰富。其审美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想象奇特、大胆。莫邪之子赤为报父仇不惜杀身——当山中侠客说可以利用他的头和剑设计替他报仇时,他毫不犹豫地拔剑自刎。值得注意的是,莫邪子死后竟能将 自己的头和剑双手捧给侠客而不倒,待侠客接过头与剑向他作出承诺后,才跌倒在地上。后来山中侠客将他的头献给楚王,置于汤镬之中,竟然煮三天三夜都不烂, 还从滚汤中跳出,嗔目怒视楚王:想象是多么的神奇和大胆!
(二) 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短短几百字的小说成功地塑造了四个性格十分鲜明的人物形象。以山中侠客为例——作者以极其精练的文字集中写了他的侠义和智勇两个方面。 他虽与干将莫邪之子素不相识,但得知他的悲惨遭遇后,便主动站出来替他报仇,其侠义肝胆跃然纸上;他先是利用莫邪之子赤的人头和“雄”剑作诱饵,后又利用 了楚王暴虐的性格,机智地引诱楚王临镬视头,最后实现了诛除暴君、为冤死者报仇的目的,充分表现了他的大智和大勇。
(三)思想内涵丰富。这一篇几百字的短章可以说是一曲真、善、美的颂歌——山中侠客的诚信、侠义和杀身取义的作为,莫邪之子生命已去而精神不死的表现,人们对侠客和莫邪之子的敬仰(以封建社会对功臣的最高封爵——“王”来指称他们)等,都表现了这一点。
《干将莫邪》这篇小说能以如此短的篇幅写出一个完整的复仇故事,刻画出几个生动感人的形象,并且表现出丰富的思想内容,其对题材的处理技巧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晋书张华传
版本
最初的“双剑化龙”的传说出现在《晋书·张华传》。据说西晋初建时期,斗牛之间常有紫气冲霄而起。张华通晓易理,心知其异,他邀请善观天象的雷焕共卜吉凶,最后得出结论是:紫气源于豫章丰城,其实是宝剑之精。当时张华是晋朝重臣,他帮助雷焕补得了丰城县令一职。雷焕到任以后,在监狱地基底下掘出一个石函。石函出土后霞光四射,打开之后果然发现有双剑并列。雷焕当即送其中一支剑给张华,而留一支自佩。张华收到剑后发现此二剑是干将、莫邪,于是致书雷焕二剑终当复合。后来,张华被杀,干将剑从此下落不明。而雷焕死后将他所佩莫邪剑传给了其子雷华。雷华任建安郡从事,持剑路经延平津,腰间佩剑忽然跃出剑鞘掉到河里。
雷华请人入水取剑,入水者不见宝剑,但见两龙盘绕水底,转眼间,江水碧波灿烂,浪涛汹涌。时人以为这是双剑复合在此化龙。从此以后延平就有了“剑津”、“剑浦”、“镡川”、“龙津”之称。由于这一则传说直接与古延平的山川地理相联系,以后又屡屡被《八闽通志》、《福建通志》、《延平府志》、《南平县志》等地方志所引用、传载,成为了南平地方历史的一部分,以至到今天化龙双剑甚至被当作南平的市标,具有了特殊的地方象征的意义。<ref>干将莫邪为何用活人祭剑,并非全是迷信,现代科学给出了依据,浩然书史 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