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銷返利
平銷返利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術語。
漢字,中國古人智慧的結晶[1]。千百年間,它經歷了「甲金篆隸草楷行」的發展[2]。從記錄的工具到藝術的載體,它的身上,傾注了無數先人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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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平銷返利,就是生產企業以商業企業經銷價或高於商業企業經銷價的價格將貨物銷售給商業企業,商業企業再以進貨成本甚至低於進貨成本的價格進行銷售,生產企業則以返還利潤等方式彌補商業企業的進銷差價損失。
稱為「平銷」,是因為商品的銷售價格通常是進貨價格,或者低於進貨價格;稱為「返利」,是由於供應商返還與商品銷售量掛鈎的經濟利益用來補償銷售方。
平銷返利的增值稅稅務處理
按照相關政策的規定,生產企業從銷售企業取得的返利收入發票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鈎的各種返還收入,應開具普通發票,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一類是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並無必然聯繫,且經銷商向生產商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展示費、上架費等,應開具服務業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的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鈎(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當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銷售方向供應商收取的各種返還收入,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計算公式為:
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由於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售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平銷返利的賬務處理 平銷返利可分為實物返利和現金返利兩種方式。但無論是哪種方式,銷售方在正常銷售時都對已經銷售的貨物正常確認收入,並結轉相應成本。
收到現金返利時,可以調整銷售方的成本,即沖減主營業務成本,同時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收到實物返利時,銷售方一方面需確認存貨的增加,作為返利的存貨確認進項稅額,另一方面其作為主營業務成本的抵減,對於沖抵的主營業務成本確認進項稅額轉出。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參考文獻
- ↑ 中國人中國字|看中國人專屬的浪漫和智慧!,搜狐,2022-10-12
- ↑ 了不起的中華文明:漢字發展史上的三次重大危機,搜狐,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