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設計
平面設計(英語:Graphic Design),又稱圖形設計,定義泛指具有藝術性和專業性,以「視覺」作為溝通和表現的方式。透過多種方式來創造和結合符號、圖片和文字,藉此作出用來傳達想法或訊息的視覺表現。平面設計師可能會利用字體排印、視覺藝術、版面設計等方面的專業技巧,來達成創作計劃的目的。平面設計通常可指製作(設計)時的過程,以及最後完成的作品。
常見的平面設計包括雜誌、廣告、產品包裝和網頁設計。舉例來說,一個產品的包裝可能包含商標或其他的圖像、經過整理排列的文字,以及純粹為了視覺設計考量的要素(例如幾何形狀、顏色)。構圖是平面設計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完整的構圖能夠讓不同的視覺材料和諧共存。
目錄
歷史
平面設計的歷史從古老的拉斯考克山洞(Lascaux)[1]開始,橫跨到現代銀座的眩目霓虹燈。在這段長遠的歷史中,以及二十世紀視覺傳達的快速發展過程里,廣告藝術、平面設計和美術之間偶爾會有界限模糊的情況。
但這些項目彼此都共享同樣的要素、理論、原則、應用方式和語言,有時候也分享相同的服務對象。在廣告藝術中,最終的目標是要銷售產品和服務。在視覺設計里,「重點是要將各種資訊整理成序,將不同的想法結合,表達並感受記錄人類經驗的人造物品。
分類
製作美術
製作美術(production artist)在創意產業中被認為是偏向技能方面的入門工作。這個職銜是來自廣告代理商,是指處理與印刷有關的前置作業(pre-press)的職務。擔任這個職位的人通常目標是成為平面設計師或藝術指導,因此執行美術設計師類似上述兩種職位的見習生或學徒階段。執行美術設計師與設計師和藝術指導一同工作,主要是執行(製作)他們所規劃的設計。與設計師不同的地方在於,執行美術缺乏能將創意和與工作相關的設計結合的機會。雖然這個職位可能會被當作是低技能的勞工看待,但某些作品所需要的專業技能程度,可與高階電腦程式設計相提並論。
藝術指導
藝術指導(或藝術總監,art director)在廣告、出版、電影和電視、網絡,以及電玩產業中所負責的工作都十分類似。
創意指導
創意指導(或創意總監,creative director)通常是指在廣告代理公司中,負責整個創意部門的人。他們的工作是帶領整個計劃案的創意方向。
廣告與行銷
在廣告業里,藝術指導並不一定是藝術部門的最高主管。在現代的廣告案子中,藝術指導通常會與文案(copywriter)一起合作,發想出電視、平面、或其他任何廣告媒介的主要概念。藝術指導負責廣告的視覺形象,而文案則負責廣告內的文字或口語內容。這兩個職務都需要想出有創意、有效率且有說服力的點子。
電影
在電影藝術部門的架構中,藝術指導在製作設計師(production designer)旗下工作,負責電影場景的設計與布置。此外藝術指導是場景設計師的主管。
出版
在出版業的藝術指導通常與編輯合作。他們會一起設計出版物的單元或頁面概念。藝術指導負責出版物的視覺形象,而編輯則需要對出版物的文字負責[2]。
視頻
平面設計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歷史上的今天 | 拉斯柯克斯洞穴被發現 ,搜狐,2019-09-12
- ↑ 2019-09-12,百分網,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