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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

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 的圖片

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負責我市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1]、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各專業規劃的組織編制、評審、報批和具體實施工作。

目錄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 負責起草、制定我市城鄉規劃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 參與國土規劃、區域性規劃和城鄉發展規劃的研究和決策。

(五) 指導我市各縣(市)、石龍區的城鄉總體規劃的評審、審批及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對我市各縣(市)、石龍區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許可的行為予以糾正和處理。

(六) 參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項目建議書、設計任務書的審查,做好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七) 負責我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和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八) 負責監督、檢查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和其他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負責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聽證、複議、信訪評估、行政訴訟工作。

(九) 負責建設工程的規劃核實,負責對城市各類建設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編研、鑑定、統計、歸檔和利用工作,對各縣(市)、石龍區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 負責城鄉規劃設計行業及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成果的驗收。

(十一) 制定有關城鄉規劃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研項目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負責局系統技術人員、幹部職工的培訓、繼續教育,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老幹部、專業技術職稱和外事等工作。

(十二)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 相關視頻

城鄉規劃原理《第一章》3.28
第3章:城鄉規劃體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