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氣象局
平頂山市氣象局於1988年12月15日組建,既是河南省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又是平頂山市政府的工作部門。其前身平頂山氣象台於1953年10月1日成立,建局後原市氣象台的名字繼續保留,實行局台合一[1]。
目錄
簡介
平頂山市氣象局於1988年12月15日組建,既是河南省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又是平頂山市政府的工作部門。其前身平頂山氣象台於1953年10月1日成立,建局後原市氣象台的名字繼續保留,實行局台合一。
平頂山市氣象局設下設辦公室(計劃財務科)、人事教育科(與黨組紀檢組合署辦公)、業務科(政策法規科)3個內設機構和平頂山市氣象台、平頂山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平頂山市防雷中心、平頂山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4個直屬科級事業單位。管轄汝州市、寶豐縣、魯山縣、葉縣、郟縣、舞鋼市6個縣(市)氣象局(站)和平頂山市應都區氣象局(觀測站),截止2009年,全市氣象部門定編為98人,其中機關17人,事業單位81人。現有在編在職職工93人。大專以上學歷71人,其中本科40人(碩士學位2人)。中級以上職稱47人,其中副研級職稱7人。全市氣象部門共有黨支部7個,中共黨員43人。
工作職能
市氣象局承擔着全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的制定、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氣象監測、預報、人工影響天氣、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管理等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工作,負責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和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情報、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指導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負責當地重點建設工程、城鄉建設規劃中氣象條
件的評估和氣象服務保障;做好氣象科技扶貧工作。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河南省氣象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基礎設施建設、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培訓、業務建設、氣象裝備和監察審計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視頻
平頂山市氣象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FM96.4《花開疫散 大美鷹城》|平頂山市氣象局局長孟麗麗同志走進直播間 ,搜狐,2020-05-11
- ↑ 河南省平頂山市氣象局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