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音樂家協會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廣東省音樂家自願組成的專業性、學術性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聯繫社會面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2019年1月18日,科技教育司發布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2018年12月統計結果,廣東省音樂家協會為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
目錄
發展歷史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成立於1956年12月,至今已召開過六屆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歷屆主席為李鷹航、周國瑾、張棣昌、趙宋光、鄭秋楓、徐東蔚、劉長安。現有2400名會員,分布在全省21個市。他們是在音樂創作、理論、表演、評論、研究、教學、編輯、翻譯[1]、對外交流、普及和組織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就的廣東省音樂家。
主要職責
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在會務活動中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開展創作活動:舉辦演出觀摩和交流座談等活動;
組織學術研討活動;組織會員搜集、整理、研究我國特別是我省的民間音樂文化遺產;
組織比賽、評獎活動;促進並加強與台、港、澳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音樂組織和音樂家的聯繫和往來;
積極促進國際音樂文化交流;發展有貢獻的音樂家入會、不斷擴大協會組織;
依法維護我省音樂家的合法權益。
建設宗旨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全省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為促進我省音樂事業的繁榮和發展而努力奮鬥。
組織機構
協會設8個專業委員會:權益保障委員會、理論創作委員會、表演藝術委員會、民族音樂委員會、音樂教育委員會、流行音樂委員會、社會音樂委員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分別兼任各專業委員會的負責人。協會內設辦公室、理論創作部、組織聯絡部、音樂考級辦公室、《嶺南音樂》雜誌社等工作機構。受廣東省委宣傳部、廣東省民政廳以及廣東省文聯委託管理下列6個民間組織:廣東省鋼琴學會、廣東省電子琴學會、廣東省合唱協會、廣東省吉它研究會、廣東省小提琴教育學會、廣東省流行音樂學會。
主要成就
視頻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翻譯專業就業前景如何,搜狐,2019-08-13
- ↑ 我們為什麼要學樂器?2021國民音樂教育大會給你解釋!,搜狐,2021-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