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機構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2];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畢業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博士後管理。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評價和培養的相關工作。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本市表彰獎勵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推動業務整合、業務協同。規範和優化政務服務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視頻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廣州概述 ,中國廣州
-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 劃 綱 要 的 通 知 ,中國政府網,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