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旅遊協會
廣州市旅遊協會(英文縮寫為GDTA)成立於1993年11月2日,由全省旅遊相關專業行業協會、各地市旅遊協會、旅遊集團、旅遊大專院校等自願組成的聯合性社團組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具有獨立的社團法人資格[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51440000515356399W。
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是廣東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指導單位以及行業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依法在其職權範圍內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目錄
主要機構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秘書處等。此外,本會作為我省旅遊產業集群式樞紐型社會組織,主導發起成立7個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協會和3個分會,覆蓋面廣、專業化強,力爭為會員、為行業提供更全面更細緻的服務。
發起成立七個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協會
三個分會
導遊分會、房車露營分會、民宿分會。
協會宗旨
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弘揚社會良好道德風尚,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在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為會員服務,為行業服務,為政府服務,在政府和會員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為促進我省旅遊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協會主要職責
(一)向業務主管單位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向會員宣傳政府有關政策、法律、法規並協助貫徹執行;
(二)組織調研,收集國內外本行業的信息資料,向業務主管單位提出本行業發展的建議,協助推動行業內部相關方面的協調發展;
(三)開展旅遊市場調研,協助業務主管單位規範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組織會員訂立行規行約並監督遵守,為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創造條件;
(四)協助業務主管單位建立旅遊經濟信息網絡,進行有關國內外的市場信息、先進管理方式和應用技術的採集、分析和交流工作;
(五)協助業務主管單位搞好質量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旅遊產品和服務質量的信息收集、分析評價和報送反饋工作,推動和督促會員提高服務質量;
(六)開展行業規劃和投資開發等方面的調研,為政府決策提出建議;
(七)對省內其他旅遊協會進行業務指導;
(八)開發旅遊人力資源、開展旅遊專業人才的教育和培訓,進行旅遊企業品牌和技能人才資格認證;
(九)舉辦各種旅遊展覽和促銷活動;
(十)加強與行業內外的有關組織、社團的聯繫與合作;
(十一)以廣東旅遊業的民間代表身份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編輯有關行業情況介紹的信息資料,出版發行協會刊物;
(十三)承接業務主管單位或政府其他部門委託的工作。
參考文獻
- ↑ 法人資格怎麼確定,找法網,2021-12-03
- ↑ 行業協會的作用和職能,搜狐,2017-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