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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統計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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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統計學會成立於1985年月6月7日,是研究統計科學的群眾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學會宗旨:以馬列主義[1]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研究統計科學理論和統計方法制度,交流統計工作經驗,提高廣州市統計科學水平,推動廣州市統計改革和建設,促進統計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服務。

目錄

學會概況

學會名稱

廣州市統計學會

成立時間

1985年月6月7日

學會性質

研究統計科學的群眾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學會宗旨

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研究統計科學理論和統計方法制度,交流統計工作經驗,提高廣州市統計科學水平,推動廣州市統計改革和建設,促進統計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2]事業服務。

業務範圍

一、組織和推動會員積極參加統計學術活動,加強統計教學、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的聯繫;

二、總結、交流、介紹廣州市統計科學研究成果、統計工作以及統計理論研究動態;

三、舉辦各種統計學術座談會、報告會、講座和統計科學討論會,組織編寫、編輯、翻譯統計學習資料、通訊,與業務主管單位合作出版統計刊物;

四、協助有關部門加強統計專業教育,積極開展各類統計培訓工作及統計宣傳教育工作,增進會員和社會對統計的了解和關心;

五、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探討和評價現行的統計制度、方法和重大統計調查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開展統計諮詢活動,對社會經濟情況進行調查和預測;

六、開展與各省、市、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及國際間的統計學術交流,介紹國內外統計科學的研究成果和統計工作的發展情況;

七、根據需要,與本會各團體會員聯合召開專題學術討論會,舉辦學術報告會和其他活動;

八、對在統計科學研究工作中作出貢獻的會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廣州市統計學會。本會英文譯名為STATISTICAL SOCIETY OF GUANGZHOU CITY,英文縮寫SSGC。

第二條 本會是由專業統計研究組、高等院校統計專科和企事業單位統計機構的單位會員及個人會員組成的全市研究統計科學的群眾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貫徹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開展以城市統計科學理論和實踐問題為重點的科學研究,研究國內外統計理論和統計方法制度,交流統計工作經驗,提高廣州市統計科學水平,推動廣州市統計改革和建設,促進統計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本會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要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廣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廣州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廣州市府前路1號大院1號樓東4樓404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和推動會員積極參加統計學術活動,加強統計教學、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的聯繫;

(二)總結、交流、介紹廣州市統計科學研究成果、統計工作以及統計理論研究動態;

(三)舉辦各種統計學術座談會、報告會、講座和統計科學討論會,組織編寫、編輯、翻譯統計學習資料、通訊,與業務主管單位合作出版統計刊物;

(四)協助有關部門加強統計專業教育,積極開展各類統計培訓工作及統計宣傳教育工作,增進會員和社會對統計的了解和關心;

(五)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探討和評價現行的統計度、方法和重大統計調查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開展統計諮詢活動,對社會經濟情況進行調查和預測;

(六)開展與各省、市、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及國際間的統計學術交流,介紹國內外統計科學的研究成果和統計工作的發展情況;

(七)根據需要,與本會各團體會員聯合召開專題學術討論會,舉辦學術報告會和其他活動;

(八)對在統計科學研究工作中作出貢獻的會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條件:

(一) 同意本會宗旨,擁護本會章程,願意參加本會活動;

(二)在廣州地區從事統計工作、統計理論和教學工作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為個人會員:1.已取得統計員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統計人員;2.有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統計工作一年以上的統計人員;3.統計理論、教學工作者;4.熱心支持本會活動的各級統計負責人。

(三)單位會員:凡在廣州地區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中專學校和企業事業單位等統計學會會員較多的單位,可以加入本會成為單位會員。

第九條 入會程序:

(一)個人會員:提交入會申請書,由本會一名會員介紹,經所在單位或團體會員推薦,報本會理事會或所授權的秘書處批准,辦理入會手續後,即成為本會個人會員,秘書處發

給會員證。

(二)單位會員:自願申請並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或所授權的秘書處批准後,即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條 會員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學術活動和論文評選活動;

(三)可優先或以優惠價格得到本會編印出版的書刊和資料

(四)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五)有權要求本會幫助解決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積極提交學術報告和科研成果,積極承擔本會組織或委託的有關調查、研究、教學、諮詢等方面的任務;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介紹和推薦符合條件的人為本會個人會員;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每個單位會員每年向本會交納會費500至2000元。

第十二條 會員要求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個人會員退會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兩年不參加本會活動,單位會員兩年不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