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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簡稱區僑務和外事辦)是根據《中共廣州市越秀區委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越字〔2009〕15號)設立,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僑務工作

1.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區僑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

3.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4.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華文教育及海外華裔青少年夏令營[1]工作。

5.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物社會職務安排的工作;辦理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身份確認工作,審核落實僑房政策。

6.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指導區屬各單位的僑務工作;指導區僑商會工作。

7.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僑務部門提供僑務信息,向涉僑部門通報僑務工作情況。

8.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僑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事工作

1.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及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擬訂區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區外事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開展外事調查研究,為區委和區政府對外工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3.統籌安排區領導的外事活動;指導區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管理

4.負責組織接待來訪本區的重要外賓;配合市外辦協調來穗採訪的外國記者以及外國駐穗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

5.協調區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駐穗領事館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交往工作。

6.協調處理重大涉外突發事件,外國公民及法人在本區發生的各類重大案件,以及本區在境外公民、機構的安全保護等相關事務。

7.負責區因公出國、赴港澳管理工作;負責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簽證(簽注)、出國(境)證明的辦理工作;

8.貫徹執行中央對港澳的方針政策;協調和處理本區涉港澳事務。

9.負責組織本區國際友好城區交流的各項工作

10.指導區屬各單位開展外事工作;監督執行外事紀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秘書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維穩、信訪、修志、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編印《區僑務外事大事記》。

(二)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僑政科

負責制定全區僑務工作計劃、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身份確認工作,審核落實僑房政策;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向涉僑部門通報僑務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海外華裔青少年夏(冬)令營工作;負責聯繫區僑商會[2],指導其開展工作。

(三)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外事科

制定全區外事工作計劃,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中央對港澳的方針政策,協調和處理本區涉港澳事務;負責開展外事聯絡和調研;;組織全區的外事幹部業務培訓、學習。

人員編制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