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綜合性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擬訂自治區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產業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組織協調重點產業調整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的擬訂與實施。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運行;擬訂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油地關係;協調解決油氣運輸等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各行業的管理,組織擬訂行業專項規劃、技術規範和標準;擬訂行業規劃和行業法規;負責鹽業行業管理;負責園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煤電煤化工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冶金、有色金屬、黃金、稀土、輕工、紡織、機電、建材等行業管理。
五、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擬訂技術改造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和規劃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方向和布局;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備案。
六、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政策措施;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裝備製造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資工作。
七、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對中小企業的宏觀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建立健全服務體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八、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政策;指導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節能執法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清潔生產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九、負責民爆行業管理;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依法實施許可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工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組織執行國家電力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權限範圍內的電力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許可;負責制定年度電力行業運行調控目標;組織協調解決電力生產、運營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電力調度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統籌指導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件業、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協調電子信息產業重大專項實施。
十三、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根據授權參與涉外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2]。
視頻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廣西機構改革:正廳級機構減少5個 副廳級增6個,新浪網,2018-10-26
- ↑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主要職能,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網,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