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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拉德·格列伯

康拉德·格列伯(英語:Conrad Grebel,約1498年至1526年)瑞士人文主義者,瑞士弟兄會、基督教重浸派的創始者之一。格列伯約1498年出生,在家排行老二。格列伯的童年是在格呂寧根度過,1513年才與家人一起到蘇黎世生活。而後自1514年起,他在國外學習了數年,也曾在巴塞爾擔任校對員。1520年格列伯返回蘇黎世後,受到慈運理的影響,使他在1522年投入更正教改革的陣營。於同年結婚,並在1523年左右成為基督教牧師。不久之後,因在政教分離和嬰兒洗禮等議題上與慈運理理念不同,而脫離慈運理自立,且於1525年與費利克斯·曼茲等人正式展開重洗派的改革運動,1526年因瘟疫而過世,享年28歲,基督教徒。

天主教和東正教所認可的聖人是不同的。認可不同聖人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東西教會大分裂[1],或與地方因素有關。在教父時期,有些人在某地區被奉為聖人,故只有該地區的敬奉(敬禮)。一般來說,只有《聖經》提及的人物(如耶穌的門徒[2]和極少數知名人物)才會受到普世基督徒的敬奉。

目錄

簡介

格列伯曾在蘇黎世接受傳統的人文主義教育,1514年起,格列伯又先後在巴塞爾、維也納和巴黎的大學中接受教育。 1520年,格列伯的父親因為聽聞他在巴黎過着揮霍的生活、又與其他學生發生多次的鬥毆,而切斷了格列伯的一切資金補助,並要求他回到蘇黎世。格列伯在三所大學中總共度過了大約六年的時光,但他沒有完成學業或獲得學位。1521年,格列伯加入了一個讀經小組,與慈運理等人一起學習。他們一起研究了希臘經典、拉丁聖經、希伯來舊約和希臘新約。而正是在這個讀經小組中,格列伯與滿茲認識並建立了密切的友誼。

從康拉德出生的前一個多世紀開始,格列伯一直是瑞士著名的家族。他的父親雅各(Jakob Grebels)是一名鐵商,從1499年至1512年在格呂寧根擔任縣長,而後又在蘇黎世州議會中擔任代表。

格列伯大約在1498年出生於蘇黎世州的格呂寧根,在雅各與Dorothea(Fries)的六個孩子中排行第二。雅各雖然不同意兒子的宗教信仰,但他認為慈運理對重洗派採取的鎮壓措施過於嚴厲。1526年10月30日,雅各因涉嫌獲取非法資金而被定罪,在蘇黎世被處以死刑,然而有一些學者認為,雅各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為反對慈運理的措施。

婚姻方面,格列伯在1522年2月與芭芭拉(Barara)結婚,他的妻子因社會階級較低,而不被格列伯家人所認同,但格列伯仍違背了家人的意願,和其結為連理。格列伯與芭芭拉婚後共育有三子。在格列伯因病過世之後,由親戚幫忙撫養孩子。格列伯的後代,仍有在蘇黎世法院及教區服務的。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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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