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文件草案。
(二)提出加快发展全市“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由中省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市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市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省下达和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2]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中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县区乡镇及其他困难片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外协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化工业发展目标,协调解决全市能源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承担煤、电、油、天然气、运等经济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与应急调节职责。
(十)推动实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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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重磅!延安市机构改革方案发布,设市级党政机构47个 ,搜狐,2019-01-31
- ↑ 发改委:四大方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搜狐,201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