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市粮食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
不再保留市粮食局。
目录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人事科(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挂储备管理科牌子)。
研究提出市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总量计划和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储备粮油规模、购销计划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体系、基础设施、仓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相关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机关统计工作;按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工作;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市级的地方粮食储备系统建设,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职责;配合开展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安全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五)财务审计科。
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粮食财务挂账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测算、管理、监督使用工作;参与其他粮食专项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粮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
研究拟定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油科技、粮油精深加工、主食产业化、优质粮食工程和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承担全市主食产业化、粮油深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标准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油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执法监督科。
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市级储备粮油和市级事权储备物资执行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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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重磅!开封市机构改革规划图、施工图确定!,搜狐,2018-12-20
- ↑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