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1182~1226),外文名:Francis of Assisi ,天主教译为方济,由他创立的修会叫方济会(Franciscan476,Franciscan Order)。本辞典采取两个不同的音译,全是因应华人基督徒习惯的叫法。
方济会一般是指“方济各会”,亦译“法兰西斯派”。亦称“小兄弟会”。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会士穿灰色长袍,因此被称为“灰衣修士”。1209年由意大利人方济各[1]所创。会士互称“小兄弟”,提倡过清贫节欲的苦行生活,麻衣赤足,乞食为生。该会为女修道者[2]设有“第二会”,为世俗教徒设有“第三会”。
目录
人物简介
华人教会很少为文介绍弗朗西斯的言行(除了常被引用的一篇祷词外),猜想原因有下列几点。1.他与许多中世纪伟大的信徒一样,都被古远的时空淹没了;2.我们认为弗朗西斯是属于天主教的圣徒,基督教不介绍天主教圣徒;3.弗朗西斯一生执着信仰的言行,不仅一般基督教信徒受不了,连不少天主教的信徒也忍受不了;4.弗朗西斯的言行只能用心灵去了解,基督徒喜欢用理性去分析;5.弗朗西斯对神火热的爱,对穷人毫不保留的委身,对基督教中产阶级的敏感心灵是个太大的刺激;6.弗朗西斯的言行被漆上太多神话的色彩,基督教对神话奥秘一类异常敏感、不悦。
弗朗西斯的神是异常真实的神,事实上是真实得无处不在︰在星星、树木、小鸟、瓦片,甚至粪便中;以弗朗西斯的神观来比较道家的道观或宇宙观的,出现于不下十篇以上的博士论文。有人称弗朗西斯的灵性生命为「道成肉身的和圣礼的」(incarnational and sacramental)。
弗朗西斯的世界观是绝对平等及真诚的,里面没有矫情,因此不屑与学者聒聒不休;没有私己,因此不屑屯积;没有阶级,因此常不自觉地以己衣衣人,以己食食人。在巿场或田野,当他感到要向神祷告和赞美,就站在那里高声祷告和赞美,手舞足蹈,一如他在密室那样。不错,他的世界是没有墙壁的,神是无处不在,世界每一样受造物都在述说神的作为。
弗朗西斯的福音真实得只能按字面意思来读,来了解,来遵行,以致第一次碰上他的人都说他发疯了;但任何人肯停驻一会儿,都会被他内心那股喜乐、祥和的魅力深深吸引。耶稣教训人要赒济穷人,又与遭社会遗弃的妓女、罪人同行共食,他便一直活在当代最被蔑视的人群中,又不断把自己的钱财和衣物送给有缺乏的人,直到他有钱的父亲看不顺眼,说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他而得;他就在父亲跟前脱下所有衣物,归还父亲,宣称从此以后他只是神的儿子,赤条条地走出家门,继续不断舍弃的生活(临终时他为自己这样否认父亲深表懊悔)。
弗朗西斯这个人
弗朗西斯一生的言行,可说是人性的一个谜团;自十三世纪到今天,以他名字命名的社团、慈善机构,和争取社会公义之团体,数目多得没法计算;60年代的嬉痞(Hippies)更称他为「嬉痞圣人」(the Hippie Saint)。到底真实的弗朗西斯是什么样子?
要把众多神话和传说分别出来,描绘出真实的弗朗西斯,显然是不容易的。他自己极少留下著作;除了极少数明显例子外,有关他的事迹随着时日而给人加上穿凿附会的幻想,就如说他母亲要生下他的时候,有人劝她要在马槽分娩,于是弗朗西斯就在禾杆草堆上来到这个世界,周围有牛羊小鸟,上有天使环拱着,还有小天使在吹号角!人就是喜欢将他的生平「基督化」,也许令人感到神怪之余,亦能反映出人对他的评价。
我们比较确定的是︰弗朗西斯生于十二世纪末意大利北部一个叫亚西西(Assisi)的城巿;那时意大利仍在封建社会的阶段,权力都在贵族的手中。但因着商业的兴旺,造就了迅速兴起的中产阶层,弗朗西斯就是生在一个富有的商人家庭。他父亲皮亚曹(Pietro)是个有钱的布商,对小儿寄望甚殷,希望他长大后能像法兰西(France)那样进步,有文化,或具高尚的品味,故给他起名叫弗朗西斯(Francis)。皮亚曹怎么也没想到,一个代表富裕、休闲、品味、文化的名字,经过他小儿之后,竟然变成一切与原意相反的象征。
年轻时代的弗朗西斯爱与同阶层的富家子弟来往,因着天生的领袖魅力、不拘小节的作风,又常有寻欢作乐的新主意,很自然地就成了朋辈的领袖,带着他们周游各地寻找新刺激。
有一年(年分不可考),意大利与邻邦佩普贾亚(Perugia)开战,弗朗西斯认为身披武士铠甲上沙场是一件很好玩的事;他家富有,可以买最亮丽的战袍和马匹上阵,就高高兴兴地与他的朋友出发了。想不到这个少爷兵一上阵就给人俘虏了,关在监牢里。可能因着他父亲是有名的富商,敌人待他还不错,不久就把他释放了(亦可能因他在狱中患病的缘故)。
出狱之后的弗朗西斯改变了很多,与外界隔绝的牢笼生活,使他不断思想人生最基本的问题;他开始领悟物质繁华的无常,认为内心世界才是真实的。回家不久,他又再上战场,在当时,人们认为这是年轻人应有的责任和尊荣。途中他碰上另一个衣衫褴褛的武士,他就把自己昂贵的战袍除下,与他交换破衣,然后掉头走回家,开始了他一生爱贫穷生活的第一步,或说是告别了繁华的中产世界,走入简朴却是满足的福音世界。
弗朗西斯认为华衣美食并不属于主耶稣,金与银只会令人拜假神,他要跟随主耶稣的脚踪。他发现,日升日落,河川山谷,每一个人和每一只鸟,都比富贵荣华来得真实;特别是道旁衣不蔽体的贱民,他从他们身上看到主耶稣的荣耀,内心就充满着无法言宣的喜乐和满足,终日与他们为伍,与他们分享一切所有。
耶稣要门徒照顾患病的,他就亲吻因患痳疯而脸部溃烂流脓的病人;耶稣教导门徒把衣服送给衣不蔽体的穷人,他常把自己身上仅有的都脱下给人,在寒风中颤抖着走回自己的「家」。对弗朗西斯来说,关顾一个被弃的孤儿,用手爱抚一个垂死的老者,就是以爱回馈万爱之神的自然方法,而且这都是做在别人要掩鼻而过的贫民窟当中。
弗朗西斯与跟随者的行径令愈来愈有钱,也与群众愈离愈远的教会当局不满意;有公开反对他们的,也有想拉拢他们,想把他们纳入教会正轨的,他们却不为所动。他们严守耶稣的吩咐,行路不带钱囊,每到一处就为那地祝福,向他们讲解福音。别人对他们施赠,他们乐于接受,却仅取每日之所需,其余一切就随手分赠有需要的人,或用来修葺破落的教堂。没有人接待,他们就下到田野帮忙农事,赚取两餐一宿,成了民间一出真实的福音剧,把福音书中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活演出来。
弗朗西斯的一生没有刻意安排的计划,没有努力扩展的目标,只有一颗炽热爱主耶稣的心,比钢铁更坚强的委身心志,和与自然及人完全契合的生活。要整全地描绘弗朗西斯的灵性生活和思想教训并不容易,但下列各点可能是各学者较能认同的。弗朗西斯的教训︰
1.藐视财富。弗朗西斯认为分裂人与人祥和关系的元凶就是金钱,因此严禁他的跟随者拥有财产。他认为金钱把人物化,令人再看不出人是人,是按神的形像(Image of God609,Image of God)创造的,金钱亦使人弄不清这世界谁属;人拥有金钱,就以为拥有了这个世界──动物、植物和其它,不知道这些只能属于创造主。
2.同为弟兄。他看一切人与物都是弟兄,称他的跟随者和路边树木与雀鸟为「小弟兄」,因为他自己也是小弟兄,只有神才是我们的天父,我们一切所有的都源于祂,因此在同一天父下,所有都是平等的。基于此,弗朗西斯反对特权,认为特权所划分的,就是有权力和没有权力、贵族与小民、有钱人和贫穷人,结果特权把人与人分割开来,破坏了上帝创造的秩序。
3.与自然为一。这个非常接近道家的思想,对弗朗西斯是极其宝贵的。人既不拥有大地,大地也不会反叛人,大地及其上一切需要人以平等心去保护和爱惜,这样说来,大地与人就能达至共生的关系。弗朗西斯认为凡被造的,都具有内在的价值与尊严,刻意拥有人或物,就是剥夺他受造的价值与尊严。为此,他行路时遇见地上蚯蚓在爬行,就会把牠拾起,放在路旁的草地上,免得被人不小心践踏。
4.爱仇敌。人若同受一位天父的爱眷,彼此为仇就是违反天父的心意,故在弗朗西斯的眼中,人或有好坏之别,却没有友敌之分。在他那个时代,是教廷向回教徒发动第五次十字军战争的时代,基督徒称回教徒为罪人,是污辱圣殿的基督仇敌,教廷宣布杀回教徒是一种功德。弗朗西斯却多次进入回教徒的小区,又派他的小弟兄生活在那里。有一次他直入卡谟首长(Sultan-al-Kamil)的帐幕,以平常心向他讲解福音的爱与和平,使卡谟既感动又惊奇,却令当时的教会和十字军非常忿怒。弗朗西斯认为教会与回教徒之争,全因为人不能摆脱占有欲;故当地主教要求弗朗西斯开拓自己的财产,免至行乞度日,弗朗西斯就回答说︰「我们若有财产,就需要用武器来保护它们。」这正是他对十字军的解释!
5.甘受苦难。他认为受苦是人明白另一人的最有效途径,特别是耶稣的苦难,为此,他甘之如饴。他对耶稣的苦难有一颗不息的好奇心,常藉自己的苦难去参悟领会。他鼓励自己的小弟兄要照顾身体,却不要恋慕它;但他临终时却叹息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他称之为「驴驹弟兄」。
6.喜乐与满足。这是弗朗西斯最显著的特征,一种近乎小孩子的喜乐和满足,常洋溢在他的脸上,以致他不时涌出赞美和欢乐的歌声。他的喜乐并不抽象或特别的属灵,却是自然又真实的,是耶稣在八福所说的满足和喜乐,亦即是贫穷的和受逼迫的,却是承受天国的人才明白的喜乐。
7.轻看权利。贫穷对古今的人来说都是反面的,现代人更视之为一种咒诅;对弗朗西斯来说,贫穷是一种释放,对遇上比他更贫穷的人,那更是可以表达爱的宝贵机会,因此弗朗西斯认为贫穷是完全正面和愉快的。他视每一个贫者都有基督寓于其内,就是他的小弟兄有时也看不过去,认为不应对所有求助者施舍,甚至连可能是来讨他便宜的也不拒绝,他则要小弟兄赤身伏地,并求那贫穷人的饶恕。有时没可施舍的了,他就命弟兄把他们惟一有的圣经给人,让她(一个妇人和她两个儿子)拿去变卖。对于权位,他更视之为粪土。弗朗西斯的名字传遍亚西西,当地主教都希望弗朗西斯让他在他们中间挑选一些人作主教,「选择更能造福教会」。弗朗西斯回答说︰「我们是小托僧,也不想变成重要人物。假如你希望我们在神的教会结果子,就让我们保持这个蒙召的身分吧!甚至可以违反我们的意愿,强迫我们处于更卑下的地位。」
8.轻视学界。弗朗西斯并不是反知识,只是反对当时学界的高傲和不问世事〔主要为修道院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1054,Scholasticism)家〕。有一次他对小弟兄说︰「假如你具备一切的知识与技巧,能知晓百物,能说万人的方言,知道星宿的轨迹,以及其它种种──可有值得骄傲的吗?一个小魔鬼知道的,就比全世界的人加起来的智慧还要多。但有一点是魔鬼永远不会认识的,这却是最高的荣耀,就是要对神忠心。
对神忠心的意思,就是随时帮助有需要的人,这些有缺乏的人,正是修道院的神学教授看不起的人,因为他们远离群众。他说︰「真正的主人,是在慈惠及慈心上均作邻居的好榜样的人;只有一个为人辛劳的,他才是有学问的人;只有爱神和爱人的,他才是有智慧;只有忠心又谦卑行善的,他才是个好传道者。」后人称弗朗西斯为中世纪的小花,于1228年被封为圣。
参考文献
- ↑ 方济各,个人简历网
- ↑ 中世纪修道院及修道士生活大揭秘,沪江网校,201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