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丕林
2002年5月7日,张丕林搭乘中国民航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21时24分,飞机在大连海域失事,机上乘客103人、机组人员9人全部遇难,成为震惊中外的"五.七空难"。在飞机起火失事前几分钟,机长告知大连机场塔台,称机舱内起火。后调查专家组认定空难是由人为纵火破坏造成。2002年12月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通过调查,并经周密核实,认定空难是一起由于乘客张丕林纵火造成的破坏事件。
张丕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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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国辽宁大连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自由职业 |
张丕林,辽宁大连人,198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后考取该校物理系研究生,1990年毕业后分到大连市公安局户籍处搞计算机工作,后离职下海。2001年8月自开一家装饰公司。
失事事件
纵火事件
这一结论在民间引发了巨大争议的焦点并不在于飞机起火失事的事实,而在于对张丕林"纵火犯"身份的认定。争议的起因是由于官方公布调查结论时,公开提供的证据主要只有两点:一是起火位置在张丕林座位附近;二是乘机前张丕林一人买下了七份航空意外险。而仅据此两点来认定张丕林纵火的行为与动机自然不足以服众。《南方周末》首发报道提出质疑,互联网上更是沸沸扬扬,甚至有人认为张丕林不过是有关部门为掩盖空难真相,推卸责任而拉过来的替死鬼。
事实上,除了极端的言论外,理性的民间声音并没有强调张丕林一定冤枉或要为其翻案,只是对于官方在不提供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便通过最权威媒体,将"五.七空难"判为张丕林"纵火"铁案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深深的担忧。
尽管之后几年,非主流渠道陆续又有文章披露更多的认定张丕林"纵火"的证据,并对当初不能公开更多信息进行了辩解,但是这些同样遭到了不少网络言论的质疑与否定。可以说,"五.七空难"暨"张丕林案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一直持续到了今天乃至将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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