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明
基本内容
人物履历
曾任浙江湖州市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处长、副检察长、党组成员,长兴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湖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温州市监委代主任。
2011年11月,丽水市云和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6年11月,丽水市委副秘书长;
2017年04月,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8年09月,嘉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年10月,嘉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2019年01月至2021年01月,嘉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任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19日,经嘉兴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依法选举,张建明当选嘉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年4月12日,嘉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免去张建明的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1年1月8日,浙江省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张建明辞去嘉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2021年2月5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1]依法选举张建明为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参考文献
- ↑ “检察官讲堂”开讲啦!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建明为全市检察干警授课,九派新闻,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