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颖
工作履历
1962—1968年 第四军医大学医学系学习。
1968—1971年 解放军第二二二医院外科医生。
1971—1979年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医政科干部。
1979—1994年 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核医学科副主任、主任。
1994—1995年 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副所长、核医学科主任。
1995—2000年 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肿瘤医院副院长、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副所长,北京肿瘤医院副院长。
2000—2002年 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2001.02按副部长级待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北京大学肿瘤学院兼职教授。
2002—2003年 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九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北京大学肿瘤学院兼职教授。
2003—2005年 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2003.11按部长级待遇),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北京大学肿瘤学院兼职教授。
2005—2006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北京大学肿瘤学院兼职教授。
2006—2007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
2007—2008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
2008—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担任职务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2],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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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致张乔啬,张澜纪念馆
- ↑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简历(图),新浪网, 2008-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