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竹天
张竹天,男,1914年12月生,山东省博兴县博兴镇贤城村人。曾用名张笑如。曾任上海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竹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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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14年12月 山东省博兴县博兴镇贤城村 |
逝世 | 1994年9月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
1994年9月在上海病逝。[1]
目录
人物简历
张竹天在青年时代投身革命。
1939年春,在博兴县一、三区组建青年抗日救国会,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国活动。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期间,他历任山东省博兴县第一、三区区长、县民政科科长、县长等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宣传抗日救国,组织发动群众,与日军进行殊死斗争。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山东省寿光县县长。任职期间,济南解放,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兼第二绥靖区司令王耀武逃跑途中在寿光县张建桥被俘 。
1948年12月,任山东省昌潍专员公署副专员,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改革,支援前线。出任"潍河导治工程指挥部"指挥,组织了解放后第一次潍河治理工程。
1952年调至上海工作,任中共江宁区委副书记、书记兼区长。
1960年1月,任中共静安区委书记兼区长,1964年8月,兼任静安区政协主席。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被隔离审查七年。
1977年1月任上海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兼局长。[2]
1984年3月离职休养。
社会评价
张竹天学习勤奋,工作认真,作风踏实,严以律己,团结同志,政绩显著。他长期分管统战工作,十分重视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注意倾听党外人士意见,尊重和发挥非中共干部的积极作用。
粉碎"四人帮"后,张竹天为"文化大革命"后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开拓新时期民政工作,作了贡献。
在市民政局召回"文化大革命"期间被"下放劳动"的一批老干部,恢复并健全民政机构;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调动干部的革命积极性;在机关内部主张行文要规范、有层次,格式、要求要统一,文字水平要提高;民政事业要尽量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工作。
他大胆开辟区县福利生产事业,组织调研班子,于1979年指导开办上海第一家街道福利企业--东长治路街道福利工厂,为解决广大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多机会;在"为党分优,为民解愁"方针指引下,倡导基层兴办"精神病人工疗组"和"残疾儿童白日寄托站",并使之普及,形成网络,深受社会和家长们欢迎,也得到民政部的赞赏和推广。
参考资料
1. 张竹天任职寿光县长王耀武被俘 . .潍坊晚报 . 2014-01-21
2. 张竹天简介 .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 201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