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 (企業家)
張海(1974年5月-),河南開封人。其父為當地公務員,母親為中學教師。1988年,張海初中畢業後未直接升入高中,而是考入河南大學武術專修班。後因畢業成績不好,僅獲專科結業證書。
目錄
入主健力寶
1995年,張海舉家南遷廣州,開始轉向資本市場。2000年開始,張海突然轉身資本市場,入主由國內36所名校發起成立的上市公司中國高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並出任董事長,一度是中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兩年後,張海再度出手收購飲料企業「健力寶」,出任董事長兼總裁,2004年被福布斯雜誌評為中國第137位富翁,但兩年後張海就被公司股東聯手逐出。
張海入主健力寶後,從平安保險黨委書記馬明哲手中接手了5100萬的平安保險股份。這部分股份原本是在江南實業公司名下持有,馬明哲通過江南實業公司違規持有國有平安保險的股份。低價轉讓給張海的健力寶後,期望得到張海背後的權力背景保護。
投入深圳足球
2002年12月30日,健力寶投入一億人民幣,收購深圳足球俱樂部;2004年8月25日,張海被免去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兼總裁職務﹔2004年10月,與中超聯賽其他俱樂部負責人徐明、徐澤憲等人,一起發動通稱「G7革命」的聯合行動,向中國足協要求改革體制,但沒有得到回應;2004年12月27日,深圳健力寶俱樂部宣布與張海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不允許張海以俱樂部名義進行欺騙活動。
在2009年中國足球開始的「打黑」風暴中,有媒體刊登了張海在獄中舉報足壇多起假球、賭球黑幕的「新聞」,引起媒體關注。隨後,獄中的張海委託律師發表聲明,否認「檢舉過假球賭球」,也沒操縱、控制任何球隊打假球、打黑球,要求「還自己一個清白」。
被捕與入獄
2005年3月24日夜間,張海在一家酒店吃宵夜時,被廣東佛山公安局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挪用資金,還涉嫌做假賬、虛假投資、虛增銷售等罪名,緣於2004年9月下旬,健力寶集團對張海任期內集團財務狀況進行審計,發現張海等人挪用、抽走、轉移和侵吞集團資金超過7億元人民幣。2007年2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張海有期徒刑15年。2008年9月,廣東省高院二審認定張海檢舉他人犯罪立功,把原審判決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