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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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贤(1905年5月17日-1977年5月18日),原名张乞食,笔名耐霜,于台湾戏剧史上有重要地位,被誉为是“台湾新剧第一人”[1]。
闽南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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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 | 張維賢 |
全罗 | Tiuⁿ Ûi-hiân |
台罗 | Tiunn Uî-hiân |
目录
经历
台湾日治时期期间,他曾参与过星光演剧研究会,后来在前往日本内地研习后返台组织民烽演剧研究会,演出新剧,后来皇民奉公会外围组织台湾演剧协会成立,对台湾的戏剧演出进行管制,张维贤遂前往中国大陆经商[1]。 二次大战之后二二八事件期间,他曾与待在上海的同乡们包机回台欲了解情况,但被原机遣返[1]。后来回到台湾后,一度在台北经营西餐厅,后投资火柴制造业,但皆失利,遂隐居于宜兰头围的福德山务农,不过后来又在朋友怂恿下与他们创办了东陆影业公司,任总经理一职,1958年拍摄有〈一念之差〉,但卖座很差,于是放弃从影,改在台北县三重埔(今新北市三重区)五谷王爷庙街开养鸡场,但1963年因为葛乐礼台风淹没养鸡场,又返回台北市,居住于西园街,最后他于1977年5月18日因口腔癌去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