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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士浩(1899年-1961年),字静安,昆山玉山镇人。民国四年(1915年),入国立北京大学研习法政,民国时最著名的律师之一。

徐家花园主人徐士浩、沈玉夫妇

徐家花园洋房位于淮海中路1857弄63号,当时叫1813号,在宋庆龄故居的隔壁弄堂里,建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初,主楼楼高四层,南立面略呈八字形,南门有石级直通二楼。一楼另有小门,通厨房和储藏室,还有车库。徐士浩、沈玉夫妇与八个孩子,还有徐士浩的母亲徐程蓁,均住在此楼。楼的东部有一“过街楼”,通往东边一栋两层的副楼。此楼的建筑商是徐士浩的朋友,名徐敬直(外号“哈恰恰”),他为徐家建过三处房子,一处是在开纳路(现武定路)的房子,一处是在昆山的“新洋楼”,还有一栋就是淮海中路上的徐家花园的副楼。[1]

徐家花园的南部有宽大的草坪,草坪中间有一棵巨大的雪松,上海滩很多名人均在此雪松下留过影。据徐士浩的侄女、徐旭庄的女儿徐景芝回忆,有一次一个小偷潜进院内行窃,被发现后飞身上树,居然在树上隐身,蒙混过了关。可以想象,这棵雪松有多枝繁叶茂。

民国六年(1917年),执教于私立上海圣约翰大学,后又在南京法政学院担任教授,旋即远涉重洋,考察文物、法制,足迹遍及欧美各国。归国后,即以改进中国司法、维护人权为职志。加入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律师职务。先设立华人纳税会,延揽各方人士,后担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及委员。未几,在租界内取消华洋会审制度,继而成立上海特区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使国民政府在上海租界内的司法权得以行使。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任法学书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商水泥公司、大中华火柴公司监察人。抗战爆发后,随国民政府迁至四川重庆,继续操律师业。抗战胜利后,返回上海,任行政院法律顾问。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上海市参议会成立,在民选议员中,以最多票当选。1949年,移居香港,与人共同创办估业有限公司茂华公司南华印刷有限公司以及李联旅行公司,任董事、董事长等职。1961年8月,因患脑瘤病逝于美国纽约[2]

解放后,徐宅成为昆山县委驻地。1974年10月,改作县级机关幼儿园,现称昆山市机关幼儿园。

徐宅为西式三层砖木结构,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08平方米。楼前院落很大,现为孩子们的活动场,楼西侧为花园。

2009年,列为昆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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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