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一
基本信息
中文名:徐建一 畢業院校:荷蘭馬斯特理赫特國際管理學院 出生地:山東福山
人物兼職
中國汽車人才研究會副理事長
全球汽車精英組織顧問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摺疊違紀調查 2015年3月15日中紀委網站消息,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徐建一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1]
摺疊終止資格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由吉林省選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原書記徐建一,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其代表資格終止。
摺疊依法雙開 2015年8月13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徐建一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執行組織決定;為其子在職務晉升方面謀取利益;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在購買住房中侵占國家利益、違規領取獎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此外,徐建一還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
徐建一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徐建一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7]。
摺疊提起公訴 2016年9月,北京市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8]
2017年2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受賄案,對被告人徐建一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判決書所附清單中的個人財產;對徐建一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