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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第四十九章

德伯家的苔丝·第四十九章出自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它描写了一位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1]

目录

第四十九章

苔丝这封言词恳切的信,已经按时寄到了环境清幽的牧师公馆,摆在了早饭桌上。牧师公馆地处西边的峡谷;那儿的空气柔和,土地肥沃,和燧石山农场比起来,那儿只要稍加耕种,庄稼就能够长出来;对于那儿的人,苔丝也似乎觉得不同(其实完全是一样的)。安琪尔远涉重洋,带着沉重的心情到异国它乡开拓事业,因此经常给父亲写信,把自己不断变化的地址告诉他,所以他嘱咐苔丝把写给他的信寄给他的父亲转寄,完全是为了保险起见。

“喂,”老克莱尔先生看过信封,回头对妻子说,“安琪尔写信说他要回家一趟,如果他在下个月底动身离开里约,我想这封信也许会催他快点动身,因为我相信这封信一定是他妻子寄来的。”他一想起安琪尔的妻子,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于是他在这封信上重新写了地址,立即寄给了安琪尔。

“亲爱的儿子呀,希望你能平安地回家来!”克莱尔太太低声说。“我这一辈子都感到他被亏待了。尽管他不信教,但是你也应该把他送到剑桥去,和你对待他的两个哥哥那样,给他同样的机会。他在那儿受到合适的影响,也许他的思想就慢慢改变了,说不定还会当牧师呢。无论进教会,还是不进教会,那样待他才公平一些。”

关于他们的儿子,克莱尔太太就说了这样几句伤心的话,埋怨她的丈夫。她也不是经常说这些抱怨的话;因为她是一个既虔诚又体贴的人,而且她也知道,关于这件事,她的丈夫也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偏见,所以心里难过。她常常听见他在晚上睡不着觉,不停地祈祷,以此来压抑自己的叹息。这位冷酷的福音教徒把他另外两个儿子送去接受了大学教育,不过没有把他不信教的小儿子也同样送去。但是,即使到了现在,他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要是安琪尔接受了大学教育,虽然不是很有可能,但是他有可能用他学到的知识批驳他一生热情宣传的主义,而他的另外两个儿子不同,都和他一样当了牧师。他一方面为两个信教的儿子在脚下垫上垫脚石,另一方面又以同样的方法褒奖不信教的儿子,他认为这和他一贯的信念、他的地位、他的希望是不一致的。尽管如此,他仍然爱着安琪尔①这个名字叫错了的儿子,心里头为没有把他送进大学暗暗难过,就像亚伯拉罕一样,当他把注定要死的儿子以撒带到山上时②,心里也不能不为儿子感到痛苦。他在内心里产生出来的后悔,比他的妻子说出的抱怨要痛苦得多。

①安琪尔(Angel),意为天使,但安琪尔不信教,不愿当牧师,所以人与名不符。

②见《圣经·创世纪》第二十二章。上帝要考验亚伯拉罕,要他把儿子带到山上献祭,于是亚伯拉罕把儿子带到上帝指定的山上,绑在祭坛上,拿刀杀儿子,这时上帝的使者才制止了他。

对于安琪尔和苔丝这场不幸的婚姻,老两口责备的也是自己。要是安琪尔不是注定了要做一个农场主,他就没有机会同一个乡下姑娘结缘了。他们并不十分清楚儿子和媳妇是什么原因分开的,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间分开的。他们最初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憎恶感,但是儿子在后来写给他们的信中,偶尔也提到要回家接他的妻子;从信中的话看来,他们希望他们的分离并不是像当初那样绝望,永远不能和好。儿子还告诉他们,说苔丝住在她的娘家,他们顾虑重重,不知道怎样改变他们的处境,所以就决定不过问这件事。

就在这个时候,苔丝希望读到她的信的那个人,正骑在一头骡子的背上,望着一望无垠的广阔原野,从南美大陆的内地往海岸走去。他在这块陌生土地上的经历是悲惨的。他到达那儿后不久,就大病了一场,至今还没有完全痊愈,因此他差不多慢慢地把在这儿经营农业的希望放弃了,尽管他留下来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还没有把自己思想的改变告诉他的父母。

在克莱尔之后,还有大批的农业工人听了可以在这儿过安逸独立生活的宣传,弄昏了头脑,成群结队地来到这里,在这儿受苦受难,面黄肌瘦,甚至丢了性命。他看见从英国农场来的母亲,怀里抱着婴儿,一路艰难地跋涉,当孩子不幸染上热病死了,做母亲的就停下来,用空着的双手在松软的地上挖一个坑,然后再用同样的天然工具把婴儿埋进坑里,滴一两滴眼泪,又继续朝前跋涉。

安琪尔本来没有打算到巴西来,而是想到英国北部或东部的农场去。他是带着一种绝望的心情到这个地方来的,因为当时英国农民中出现的一场巴西运动,恰好和他要逃避自己过去生活的愿望不谋而合。

他在国外的这段生活,使他在思想上成熟了十二年。现在吸引他的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不是人生的美丽,而是人生的悲苦。既然他早就不相信旧的神秘主义体系,现在他也就开始不相信过去的道德评价了。他认为过去的道德评价需要重新修正。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在于一心要做的事。

那么,对苔丝应该怎样看呢?

一旦用上面的眼光看待她,他就对自己匆忙下的判断后悔,心里开始感到难受起来。他是永远把她抛弃了呢,还是暂时把她抛弃了呢?他再也说不出永远抛弃她的话来了,既然说不出这种话来,那就是说现在他在精神上接受她了。

他越来越喜欢对苔丝的回忆,那个时候正是苔丝住在陵石山农场的时候,但在那时候,苔丝还没有觉得应该大胆把她的境况和感情告诉他,打动他。那时候他感到非常困惑,在困惑之中,他没有仔细研究她为什么不给他写信的动机,而她的温顺和沉默也被他错误地理解了。要是他能够理解的话,她的沉默中又有多少话要说啊!——她之所以沉默,是她要严格遵守他现在已经忘记了的吩咐,虽然她天生了一副无所畏惧的性格,但是却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承认了他的宣判在各个方面都是正确的,因此只好一声不响地低头认错。

在前面提到的安模尔骑着骡子穿越巴西腹地的旅行中,另外还有一个人骑着骡子和他同路。安琪尔的这个同伴也是英国人,虽然他是从英国的另一地区来的,但是目的都是一样。他们情绪低落,精神状态都不好,就在一起谈一些家事。诚心换诚心。人们往往有一种奇怪的倾向,愿意向不熟悉的人吐露自己不愿向熟悉的朋友吐露的家庭琐事,所以他们骑着骡子一面走路的时候,安琪尔就把自己婚姻中令人悲伤的问题对他的同伴讲了。

安琪尔这位陌生的同伴,比他到过更多的国家,见过更多的人物;在他宽阔的胸怀着来,这类超越社会常规的事情,对于家庭生活似乎非同小可,其实只不过是一些高低不平的起伏,有如连绵不断的山川峡谷对于整个地球的曲线。他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和安琪尔的截然不同;认为苔丝过去的历史对于她未来的发展无足轻重。他明白地告诉安琪尔,他离开她是错误的。

第二天他们遭遇了一场雷雨,都一起被雨淋得透湿。安琪尔的同伴染上了热病,一病不起,在礼拜末的时候死了。克莱尔等了几个小时,掩埋了他,然后又上了路。

他对于这位心怀坦荡的同伴,除了一个普通的名字而外一无所知,但是他随便评说的几句话,他一死反而变成了至理名言,对克莱尔的影响超过了所有哲学家合乎逻辑的伦理学观点。和他一比,他不禁为自己的心地狭窄感到羞愧。于是他的自相矛盾之处就像潮水一样涌上了他的心头。他以前顽固地褒扬希腊的异教文化,贬抑基督教的信仰;在希腊的异教文明里,一个人因为受到强暴才屈服并不一定就丧失了人格。无疑他憎恨童贞的丧失,他这种憎恨是他和神秘主义的信条一起继承来的,但是如果童贞的丧失是因为欺骗的结果,那他认为这种心理至少就应该加以修正了。他心里悔恨起来。他又想起了伊获·休特说的话,这些话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忘记过。他问伊茨是不是爱他,伊茨回答说爱他。他又问她是不是比苔丝更爱他?她回答说不。苔丝可以为他献出自己的生命,而她却做不到。

他又想起了苔丝在结婚那一天的神情。她的眼睛对他表达出多少深情啊;她多么用心地听他说话啊,仿佛他说的话就是神说的话!在他们坐在壁炉前的那个可怕的夜晚,当她那纯朴的灵魂向他表白自己的过去时,她的脸在炉火的映衬下看起来多么可怜啊,因为她想不到他会翻脸无情,不再爱她、呵护她。

他就这样从一个批评她的人变成了一个为她辩护的人。因为苔丝的缘故,他对自己说了许多愤世嫉俗的话,但是一个人不能总是作为一个愤世嫉俗的人活在世上,所以他就不再那样了。他错误地愤世嫉俗,这是因为他只让普遍原则影响自己,而不管特殊的情形。

不过这种理论未免有些陈旧;早在今天以前,做情人的和做丈夫的已经超越了这种理论。克莱尔对苔丝一直冷酷,这是用不着怀疑的。男人们对他们爱的和爱过的女人常常过于冷酷;女人们对男人也是如此。但是这些冷酷同产生这些冷酷的宇宙冷酷比起来,它们还算得上温柔;这种冷酷就像地位对于性情,手段对于目的,今天对于昨天,未来对于现在。

他对苔丝的家族历史产生的热情,也就是对专横的德贝维尔家族产生的热情——他以前瞧不起这个家族,认为它气数已尽——现在又让他的感情激动起来。这类事情具有政治上的价值和想象上的价值,他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这两种价值之间的区别呢?从想象的价值看,她的德贝维尔家世的历史意义十分重大;它在经济上一钱不值,但它对一个富于梦想的人,对于一个感叹盛衰枯荣的人来说,却是最有用的材料。事实上,可怜的苔丝在血统和姓氏方面与众不同的那一点特点,很快就要被人遗忘了,她在血统上同金斯伯尔的大理石碑和铅制棺材之间的联系,就要湮没无闻。时光就是这样残酷地把他的浪漫故事给粉碎了。他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她的面貌,他觉得现在他可以从中看出一种尊严的闪光,而那种尊严也一定是她的祖先有过的;他的幻觉使他产生出一种情绪,这是他从前感到在血管里奔流着的情绪,而现在剩下的只是一种痛苦感觉了。

尽管苔丝的过去并非白璧无瑕,但是像她这样一个女人现有的优点,也能胜过她的同伴们的新鲜美丽。以法莲人拾取的葡萄,不是胜过亚比以谢新摘的葡萄吗?①

①见《圣经·士师记》第八章第二节。

这样说来克莱尔是旧情萌发了,这也为苔丝一往情深的倾诉铺平了道路,就在那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把苔丝写给他的信转寄去了;不过因为他住在遥远的内地,这封信要很长时间才能寄到他的手上。

就在这时候,写信的人心想,安琪尔读了她的信就会回来,不过她的希望有时大,有时小。她的希望变小的原因是她生活中当初导致他们分离的事实没有改变——而且永远也不能改变。当初她在他的身边都没有使他回心转意,现在她不在他身边,那他就更不会回心转意了。尽管如此,她心里头想的还是一个深情的问题,就是他一旦回来了,她怎样做他才最高兴。她唉声叹气起来,后悔自己当初在他弹竖琴的时候没有多注意一下,记住他弹的是什么曲子,也后悔自己没有更加仔细地问问他,记住在那些乡下姑娘唱的民谣里,他最喜欢哪几首。她间接地问过跟着伊茨从泰波塞斯来到燧石山农场的阿比·西丁,碰巧他还记得,他们在奶牛场工作时,他们断断续续地唱的让奶牛出奶的那些歌曲,克莱尔似乎最喜欢《丘比特的花园》、《我有猎苑,我有猎犬》和《天色刚破晓》;好像不太喜欢《裁缝的裤子》和《我长成了一个大美人》①,虽然这两首歌也很不错。

①以上歌曲都是十九世纪英国流行的民歌。

苔丝现在心中的愿望就是把这几首民歌唱好。她一有空就悄悄地练习,特别注意练习《天色刚破晓》那首歌:

起床吧,起床吧,起床吧!

去为你的爱人来一束花,

花园里面种有花,

美丽的鲜花都开啦。

斑鸠小鸟成双成对,

在枝头忙着建筑小巢,

五月里起得这样早,

天色才刚刚破晓。

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只要其他的姑娘们不在她的身边,她就唱这些歌曲,就是铁石心肠的人听了,也会被她感动。每当想到他也许终究不会来听她唱歌,她就泪流满面,歌曲里那些纯朴痴情的词句,余音不断,仿佛在讽刺唱歌人的痛苦的心。

苔丝一直沉浸在幻想的美梦里,似乎已经忘记了岁月的流转;似乎忘记了白天的时间已经越来越长,也似乎忘记了圣母节已经临近,不久紧接而来的就是旧历圣母节,她在这儿的工期也就结束了。

但是在那个结账的日子完全到来之前,发生了一件事情,让苔丝思考起完全不同的问题来。有一天晚上,她在那座小屋里像平常一样和那一家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坐着,这时传来敲门声,问苔丝在不在这儿。苔丝从门口望去,看见门外有一个人影站在落日的余晖里,看她身材的高矮像个妇女,看她身材的肥瘦又像一个孩子,她在暗淡的光线里还没有认出是谁,那个人就开口喊了一声“苔丝”!

“哎呀——是丽莎·露吗?”苔丝用吃惊的语气问。她在一年多前离开家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孩子,现在猛然长成了这么高的个子,连丽莎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因为长高了,以前她穿在身上嫌长的袍子,现在已经显得短了,一双腿也露在袍子的外面;她的手和胳膊也似乎感到拘谨,这说明她还没有处世的经验。

“是我,我跑了一整天了,苔丝!”丽莎用不带感情的郑重口气说,“我到处找你;我都给累坏了。”

“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妈妈病得很重,医生说她快要死了,爸爸的身体也很不好,还说他这样的高贵人家像奴隶一样地去干活太不像话;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好。”

苔丝听后愣了半天,才想起来让丽莎·露进门坐下。丽莎·露坐下以后,吃了一点儿点心,苔丝这时也打定了主意。看来她是非立即回家不可了。她的合同要到旧历圣母节也就是四月六日才能到期,但也没有几天了,所以她决定立刻大胆动身回家。

要是当晚就动身,她们可以提前十二个小时回到家里,但是她的妹妹太累了,不等到明天走不了这样远的路。所以苔丝就跑到玛丽安和伊茨住的地方,把发生的事情告诉她们,并请她们在农场主的面前好好地替她解释。她又回来给丽莎做了晚饭,然后再把她安顿在自己的床上睡了,才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尽量地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一个柳条篮子里,告诉丽莎明天早上走,自己动身上路了。[2]

作者简介

托马斯·哈代,英国诗人、小说家。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