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量指標
總量指標,是用來反映社會經濟現象在一定條件下的總規模、總水平或工作總量的統計指標。總量指標用絕對數表示,也就是用一個絕對數來反映特定現象在一定時間上的總量狀況,它是一種最基本的統計指標。[1]
總量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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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996年國家統計公報資料: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3660億元,國內生產總值67795億元,工業增加值28580億元,鋼產量10110萬噸,糧食產量49000萬噸,年末人口數122389萬人,等等,這些都是說明1996年全國在生產建設和人口方面的總規模或總水平的總量指標。由於總量指標的表現形式為絕對數,因此,總量指標又叫統計絕對數。
目錄
作用
總量指標在社會經濟統計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1.總量指標是認識社會經濟現象的起點
人們要想了解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首先就要準確地掌握客觀現象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的發展規模或水平,然後才能更深入地認識社會。例如,為了科
學地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就必須通過總量指標正確地反映社會主義再生產的基本條件和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工作成果,即反映中國土地面積、人口和勞動資源、自然資源、國民財富、鋼產量、工業總產值、糧食產量、農業總產值、國民收入額以及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發展狀況。[2]
2.總量指標是實行社會經濟管理的依據之一
一個國家或地區為更有效地指導經濟建設,保持國民經濟協調發展,就必須了解和分析各部門之間的經濟關係。它雖然可以用相對數、平均數來反映,但歸根結底還是需要掌握各部門在各個不同時間的總量指標。
3.總量指標是計算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的基礎
總量指標是統計整理匯總後,首先得到的能說明具體社會經濟總量的綜合性數字,是最基本的統計指標。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一般都是由兩個有聯繫的總量指標相對比而計算出來的,它們是總量指標的派生指標。總量指標計算是否科學、合理、準確,將會直接影響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的準確性。
種類
(一)總體單位總量和總體標誌總量
這是按總量指標所反映的內容不同來劃分的。
總體單位總量(即總體單位數)是反映總體或總體各組單位的總量指標。它是總體內所有單位的合計數,主要用來說明總體本身規模的大小。總體標誌總量是反映總體或總體各組標誌值總和的總量指標。它是總體各單位某一標誌值的總和,主要用來說明總體各單位某一標誌值總量的大小。如調查了解全國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全國工業企業數就是總體單位總量,全國工業企業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工業增加值和利稅總額等,都是總體標誌總量。
總體單位總量和總體標誌總量不是固定不變的,隨着研究目的和被研究對象的變化而變化。一個總量指標常常在一種情況下為總體標誌總量,在另一種情況下則表現為總體單位總量。如上例的調查目的改為調查了解全國工業企業職工的工資水平,那麼,全國工業企業的職工人數就不再是總體標誌總量,而成了總體單位總量。明確總體單位總量和總體標誌總量之間的差別,對計算和區分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時期指標和時點指標
這是按總量指標所反映的時間狀況不同來區分的。
時期指標是反映現象在一定時期內發展過程的總量指標。如人口出生數、商品銷售額、產品產量、產品產值等。時點指標是反映現象在某一時點(瞬間)上所處狀況的總量指標。如年末人口數、季末設備台數、月末商品庫存數等。
為了正確區分時期指標與時點指標,還須弄清它們各自的特點。
⑴時期指標無重複計算,可以累加, 說明較長時期內現象發生的總量,如年產值是月產值的累計數,表示年內各月產值的總和;而時點指標有重複計算,除在空間上或計算過程中可相加外,一般相加無實際意義,如月末人口數之和不等於年末人口數。
⑵時期指標數值的大小與時期長短有直接關係。在一般情況下時期越長數值越大,如年產值必定大於年內某月產值,但有些現象如利潤等若出現負數,則可能出現時期越長數值越小的情況;時點指標數值與時點間隔長短沒有直接關係,如年末設備台數並不一定比年內某月月末設備台數多。
⑶時期指標的數值一般通過連續登記取得; 時點指標的數值則通過間斷登記取得。
時期指標與時點指標最根本的區別,還在於各自反映的現象在時間規定性上的不同。弄清時期指標與時點指標的區別,對於計算總量指標動態數列的序時平均數是很重要的。
時期指標與時點指標在經濟上又常稱為流量和存量,二者之間有密切關係。存量是以前流量的積累,而存量的變動又是流量的一種表現形式。有的流量有對應的存量,如產品產量是流量,七相應的存量是產品存貨;有的流量沒有對應的存量,如出口量是流量,但是沒有對應的存量。但是無論哪種情況,流量和存量都有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關係,都有如下的平衡關係:
期末存量=期初存量+(本期增加的流量-本期減少的流量)
(三)實物指標、價值指標和勞動指標
這是按總量指標所採用計量單位不同來劃分的。
1.實物指標
實物指標是用實物單位計量的總量指標。實物單位是根據事物的屬性和特點而採用的計量單位,主要有自然單位、度量衡單位和標準實物單位。
⑴自然單位是按照被研究現象的自然狀況來度量真數量的一種計量單位,如人口以"人"為單位,汽車以"輛"為單位,牲畜以"頭"為單位等。
⑵度量衡單位是按照統一的度量衡制度的規定來度量其數量的一種計量單位, 如煤炭以"噸"為單位,棉布以"尺"或"米"為單位,運輸里程以"千米"為單位等。度量單位的採用主要是由於有些現象無法採用自然單位來表明其數量,如糧食、鋼鐵等;另外有些實物如雞蛋等,雖然也可以採用自然單位,但不如用度量衡單位準確方便。
⑶標準實物單位是按照統一折算標準來度量被研究現象數量的一種計量單位,如將各種不同含量的化肥,用折純法折合成含量100%來計算其總量,將各種不同發熱量的能源統一折合成29.3千焦/千克的標準煤單位計算其總量,等等。在統計中為了準確地反映某些事物的具體數量和相應的效能,還有一種複合單位,即將兩種計量單位結合在一起以乘積表示事物的數量,如貨物周轉量就是用"噸/千米"來表示鐵路貨運工作量的。
2.價值指標
價值指標是用貸幣單位計量的總量指標。貸幣單位是用貨幣"元"來度量社會勞動成果或勞動消耗的計量單位,如國內生產總值、社會商品零售額、產品成本等,都是以"元"或擴大為"萬元"、"億元"來計量的。
價值指標從原則上說應是反映商品價值量的指標,而實際上是貨幣量指標。因為價值量不能計算,只能通過價格來體現,而價格圍繞價值波動並不等於價值,價格只是價值的一種貨幣表現。因此,價值指標又稱貨幣指標。
價值指標具有廣泛的綜合性和概括性。它能將不能直接相加的產品數量過渡到能夠加,用以綜合說明具有不同使用價值的產品總量或商品銷售量等的總規模或總水平。價值指標廣泛應用於統計研究、計劃管理和經濟核算之中。但價值指標也有其局限性,綜合的價值量容易掩蓋具體的物質內容,比較抽象。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把價值指標與實物指標結合起來使用,以便全面認識客觀事物。
3.勞動量指標
勞動量指標是用勞動量單位計量的總量指標。勞動量單位是用勞動時間表示的計量單位,如"工日"、"工時"等。工時是指一個職工做一個小時的工作,工日通常指一個職工做八小時的工作。
這種統計指標雖然不多,但常遇到。如工廠考核職工出勤情況,每天要登記出勤人數,把一個月的出勤人數匯總就不能用"人"來計量而應用"工日"來計算。又如工廠實行計件工資制,要對每個零部件在每道工序上都規定勞動定額, 假設某零件規定1小時生產60件,則每一件就是一定額工分, 某工人一天生產600件,即生產的產品為600定額工分,即10個定額工時。由於各企業的定額水平不同,勞動量指標不適宜在各企業間進行匯總,往往只限於企業內部的業務核算。
計量單位
總量指標的計量形式都是有名數,都有計量單位。根據總量指標所反映現象的性質不同,其計量單位一般有實物單位、貨幣單位和勞動單位三種。
⑴實物單位
實物單位是根據事物的外部特徵或物理屬性而採用的單位。它又分為:
1、自然單位。如鞋以"雙"為單位;桌子以"張"為單位;拖拉機以"台"為單位等。
2、度量衡單位。度量衡單位是以已經確定出的標準來計量實物的重量、長度、面積、容積等的單位。如:噸、公里、米等。
3、複合單位。複合單位是兩個單位的乘積。如貨物周轉量用"噸公里"計量;電的度數用"千瓦時"計量等。
4、雙重單位。雙重單位是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單位結合起來進行計量。如起重機的計量單位是"台/噸";貨輪用"艘/馬力/噸位"計量。
5、標準實物單位。標準實物單位是按照統一的折算標準來計量事物數量的一種實物單位。它主要用於計量存在差異的工業產品和農產品,為了準確地反映其總量,需要把各產品按照一定的標準折合成標準品再相加。如把含氮量不同的化肥都折合成含氮100%的標準化肥;把各種能源都折合成熱量值為7000千卡/公斤的標準煤等。以實物單位計量的總量指標,叫做實物指標。
⑵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位也叫價值單位,它是以貨幣作為價值尺度來計量社會財產和勞動成果。例如國內生產總值、城鄉居民儲蓄額、外匯收入、財政收入都必須用貨幣單位來計量,常見的貨幣單位有美元、人民幣元、歐元等。用貨幣單位計量的總量指標叫做價值指標。價值指標具有十分廣泛的綜合能力,在國民經濟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⑶勞動單位
勞動單位主要用於企業內部計量工業產品的數量,它是用生產工業產品所必需的勞動時間來計量生產工人的勞動成果。企業首先根據自身的生產狀況制定出生產單位產品所需的工時定額,再乘以產品的實物即得以勞動單位計量的產量指標--勞動指標,也叫做定額工時總產量。
計算方法
直接計算法
它是對研究對象用直接的計數、點數和測量等方法,登記各單位的具體數值加以匯總,得到總量指標。如統計報表或普查中的總量資料,基本上都是用直接計算法計算出來的。
間接推算法
它是採用社會經濟現象之間的平衡關係、因果關係、比例關係或利用非全面調查資料進行推算總量的方法。如利用樣本資料推斷某種農產品的產量,利用平衡關係推算某種商品的庫存量等。
重要總量指標
(1)國內生產總值。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的最終產品價值總量。最終產品是相對於中間產品而言的,是指本期生產、本期不再進一步加工的社會產品,其價值構成包括固定資本消耗的轉移c'和新創造價值v+m。
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計算方法:
生產法: 國內生產總值=總產出-中間投入
收入法: 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本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營業盈餘
支出法: 國內生產總值=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淨出口
(2)國民總收入。國民總收入是一國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收入初次分配的結果。與國內生產總值不同,國民總收入是個收入概念,而國內生產總值是個生產概念。
國民總收入=國內生產總值+來自國外的要素收入淨額
(3)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國民可支配總收入是一國常住單位與非常住單位之間在初次分配總收入的基礎上,通過經常轉移的形式對初次分配總收入進行再次分配而獲得的總收入。
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國民總收入+來自國外的經常轉移收入淨額
注意的問題
(一)明確規定每項指標的含義和範圍
正確統計總量指標的首要問題就是要明確規定每項總量指標的含義和範圍。例如要計算國內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等總量指標,首先應清楚這些指標的涵義、性質,才能據以確定統計範圍、統計方法。要解決好這個問題,必須正確理解被研究現象的性質、涵義,同時要熟悉黨的方針政策和統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才能統一計算口徑,正確計算出它們的總量。
(二)注意現象的同質性
在計算實物指標的總量時,只有同質現象才能計算。同質性是由事物的性質或用途決定的。例如,我們可以把各種煤炭如無煙煤、煙煤、褐煤等看作一類產品來計算它們的總量,但不能把煤炭與鋼鐵混合起來計算。
(三)正確確定每項指標的計量單位
具體核算總量指標時,究竟採用哪一種計量單位,要根據被研究現象的性質、特點以及統計研究的目的而定,同時要注意與國家統一規定的計量單位一致,以便於匯總並保證統計資料的準確性。
系統要求
為使總量指標資料準確,在進行總量指標系統計時有如下要求:
⑴對總量指標的實質,如含義、範圍等要做嚴格確定。因為總量指標的計算方並不是單純的匯總技術問題,有一些總量指標,如工業企業數,從表面上看是比較簡單的,但只有在對"工業企業"的含義進行正確的界定後,才能統計出準確的工業企業數。由此才能正確計算工業增加值等指標。
⑵計算實物總量指標時,要注意現象的同類性。
⑶要有統一的計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