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民邨
简介
说明
政府曾于1983到84年间,为所有楼龄超过5年的公屋进行全面勘查,发觉有不少大厦的石屎强度均未达标准,当中有26座大厦更低至不能接受的地步,并有即时倒塌危险,慈民邨的第61至65座被纳入“问题公屋”名单当中。这些“问题公屋”需尽快清拆,因此按照“扩展重建计划”,这五座大厦早于1980年代后期清拆,重建为现时的三座新厦及居屋慈安苑的安欣阁,而居民则迁往黄大仙下(一)邨。
最后第66座亦于1997年9月26日清拆重建,新厦原本拟作居屋(慈安苑三期)出售,其后于2001年因暂停出售居屋一期,而与其他属于被取消的第23期乙居屋一并改作公屋出租,曾经一度复归慈民邨,并列为E至I座,后来基于方便管理的原则,再次分拆成为现时的慈康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