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目錄
房地產稅與房產稅的區別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的概念,包括所有與房地產經濟運動有關係的稅,也就是說房地產稅包含房產稅。房地產包括與房屋有關的各個環節,比如開發、持有、轉讓、租賃等等,現有的稅種中除了房產稅外,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都與之相關。
雖然現在房地產稅還未有相關條文規定,我們先從整體上看下房地產稅可能的框架:
範圍
所有房屋,不限於商業地產
目的
不僅僅是調控樓市,也是為地方政府爭取更多稅收收入,作為地方稅種之一,健全地方稅收體系,同時一定程度上促進社會公平
預計時間
結合目前的形式,估計近兩年不會出台,但是近五年左右有可能,因為對稅種的立法一般會經過好幾個階段,比如起草、人大審議、徵求意見稿、專家論證等等
影響
房價方面:短期可能導致房價下行,但也很難說,還是要看房地產市場的供需關係,如果調控得當,不會對樓市造成顯著不利影響;
稅負方面:對房產持有人的整體稅負不一定會大幅提高,要看整體的與房地產相關的稅負設計,所以持保留態度,但肯定一點,對於投機客,肯定是被重點調控對象。
需配套的機制
這一塊可能是除了稅收立法以外面臨的難點,比如房屋的產權登記是否做到透明,房地產的估值是否合理、公平
需配套的機制這一塊可能是除了稅收立法以外面臨的難點,比如房屋的產權登記是否做到透明,房地產的估值是否合理、公平。 。交房產稅是怎樣一種體驗?
交房產稅是怎樣一種體驗
我在美國投資了一些不動產,一直在交房產稅,分享一些經驗給各位讀者。在美國房產稅是一年交一次。按照當地的法律規定,房產稅的比例是總房價的1%。比如我們以30萬刀買入一套房子,政府會每年進行一次評估。評估價會略低於成交價,比如評估為25萬刀(立刻感覺買虧了)。這樣算下來房產稅就是兩千出頭每年。
到了該交房產稅的時候,業主都可以登錄當地地稅官的網站,查看自己房子的估價,以及房產稅的具體數字。然後在網上就可以交稅,十分方便。每一年如果提前交稅,就會有一定的優惠。同理如果交晚了,也會產生一定的滯納金。
今天國外的大部分房子,不管是紐約還是倫敦,是奧蘭多還是東京,一般來說房屋出租15~20年就可以收回房子的成本。在很多城市這個數字更低,只需要10年。1%的房產稅,意味着100年才收完一套房子錢,所以里外里一算,房租總是房產稅的六到十倍。
舉個例子,還是前面那套30萬買入的房子。如果業主平時不住房子,委託給管理公司出租,30萬的房子一個月的租金大概是2000美金,扣除300刀的物業費,扣除平攤到每個月的房產稅,到手還有1500多美金。也就是說只需要200個月就可以收回買房的成本,投資回報率是6%,比國內不少理財產品都合適一些。
房產稅僅僅占租金的10%,可以說是微乎其微了。有很多專家說,房產稅不但不會降低房價,反而會推高房價和房租,我認為這是有一定道理的。至少從我在國外交房產稅的體驗來看,業主不至於因為有房地產稅就不得不賣房的情況。之所以老外不大量買房出租,除了理念、文化和我們有差異外,他們也有其他的比買房更好的投資渠道。
政府目前沒有對所有住宅進行價格評估的人手
在過去我國一直採用流轉稅,也就是平時不交稅,過戶的時候交一次。我們交易二手房的環節中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契稅等等,而這些稅的參考計稅價值,是我們買房人和賣家自己報給政府的成交價格(最低不能低於政府指導價)。2016年北京成交了27萬套二手房,光是辦理這些過戶手續,有的地方排隊都排到6個月。
北京有多少套住房呢?大概有400萬到600萬套之間,雖然這些不一定都在納稅範圍內,但是每年把這些房子進行評估,就算一年365天不休息,一天就要評估至少一萬套房子。就算你上午評估一套下午評估一套,也要5000人全年不休息的進行評估。
今天中國地稅系統沒有那麼多房地產評估師,就算是把全中國所有評估機構都動員起來,給每套房子做評估也是很大的一個工作量。前期這個房產稅的具體徵收方式就有可能比較粗糙,從目前正在試點的情況看,有按照固定的房價計算的,有要求個人申報的,有地稅系統核定的。
不管是哪種辦法,工作量都是天文數字,所以有「逐步推進」一說。
我們現在一線城市的房價和租金之比十分懸殊
以今年的北京為例,東城區平均房價可以達到9萬以上,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價格在1000萬左右。這就意味着如果按照一個比較高的稅率(1%),業主要每年支付10萬元房產稅。而這樣的一套兩居室,出租的話可能才能租六七千。
住着價值1000萬的房子,不等於就有1000萬的收入。當年買房的時候,房價可能才3萬一平米,買的時候只需要100萬首付,貸款200萬。相當於每個月業主要償還大概1萬元貸款。
如果再對業主徵收每年10萬元房產稅,負擔翻倍,就有可能導致業主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同時同地段的房屋出租價格不到1萬每月,如果將房產稅攤到租客身上,這套房子很難租出去。前面我們提到了國外房產稅僅占租金的1/6到1/10,那麼我們國家如果按照同樣的比例徵收房產稅,就是租金的150%到200%,收益率為負數。
所以在國外房產稅征就征了死不了人,在我國就不一定。
未立法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任務。2015年,人大法工委審議通過《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稅收法定原則,意味着今後每一次新稅種的出台(暫行辦法)、完善(實施細則),都需要通過立法,讓徵稅符合法律規定。而目前對於住宅徵收房產稅,尚沒有進行統一的立法,而是僅通過幾個主要城市進行試點。
比如上海的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比如重慶的 《重慶市關於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這些試點辦法採用的策略不盡相同,但是長遠來看最終都會像美國一樣對每套住宅每年進行評估之後再徵稅。
現在試點尚未完成,全國統一的立法尚未完成,就不可能立刻開徵房產稅。
樓市不穩=
2017年是整體宏觀調控政策出台最是密集的一年,在過去的兩年間,全國各地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房價波動。尤其是京滬廣深等一線城市,在暴漲之後一度開始回落。而嚴密的調控背後,是嚴重委託的市場,成交量急劇下滑,不少一線城市的業主開始考慮拋售房產。在這種情況下推出房產稅,會導致現在早已冰冷的樓市雪上加霜,促使短期內的市場波動。從穩定市場的角度考慮,房產稅政策不會立刻出台。[1]
納稅習慣不同
一切新政策的出台,尤其是稅收政策,都要考慮公平性的問題,否則就難免引起反彈。
我們今天的商品房小區,同一個樓盤不同的樓,不同的樓層,同一樓層不同的戶型,價格都不相同,可以說是一房一價。這個價格難以精確掌握,只能暫代以交易價格。
交易價格,實際上政府也難以精確掌握,原因是我們的網簽價格往往和實際成交價格不同,賣家和買家會私下定一個價格,上報給政府另外一個價格,間接的降低自己的稅費,這種情況已經屬於普遍行為,以至於同一時期政府掌握的同一個小區的成交價格上下浮動很大,完全無法掌握具體的房屋價格。所以就會出現更極端的低價網簽避稅行為:原來是避一次,現在是為了避一輩子稅。所以在現在的試點裡又會出現如果稅務部門覺得價格太低,可以進行調整的情況。
商品房小區雖然按照政策是一房一價,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開發商為了突破政策,會採用不同的方式打政策擦邊球,比如電商款、車位、裝修、新風系統等等方式,向買房人收一個價格,給政府報一個價格。這樣政府也不能精確掌握商品房的實際成交價格。
我們國家的徵稅方式相對比較被動,城鎮居民不習慣主動繳稅,也沒有一個有力的徵稅系統,我們平時經常被查水錶、查電錶,沒見過上門查個稅的吧?如果僅僅憑着個人的意願繳稅,勢必會導致收繳率低的問題。
比如我們國家出租房屋一直是要納稅的,就是由業主主動申報。實踐中很少有業主主動申報納稅。當一個人和公權力對抗,我們可以採用法律來限制。當一群人普遍和公權力對抗的時候,法律就很難奏效了。如果沒有嚴密的措施,新稅種一出台,少數人去交了,大部分人卻理都不理,這就會很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