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彈
手榴彈,又稱手雷,是一種手投式的武器,具有爆炸功能。因為17世紀至18世紀歐洲的手雷外形和碎片都像石榴和菠蘿,由而得名,近年來由於FPS遊戲的流行,而在台灣有「芭樂」的俗稱。
目錄
現代手榴彈類型
現代手榴彈多呈球狀或筒狀,一部分舊式中國和德國制手榴彈為帶棒狀柄的圓筒形。一般由彈體、引信兩部分組成。外附帶安全栓,或安全蓋等安全裝置。一旦解除安全裝置,引信點火後數秒即爆發。現代手榴彈不僅可以手投,同時還可以用槍發射。
- 按用途分,手榴彈可分為殺傷、反坦克、燃燒、發煙、照明、防暴手榴彈以及演習和訓練手榴彈,殺傷手榴彈又可分為防禦(破片)型和進攻(爆破)型兩種。
- 按拋射方式,又可分為手投、槍發射或布設兩用;手投、槍發射和榴彈發射器發射或布設三用;多用等。
手榴彈的使用除了最常見的向目標投擲,以爆炸時的破片攻擊目標的情況外,還有將其改造為特殊炸彈的情況。
將手榴彈改造的特殊炸彈,引信一旦點火將立即爆炸,其原理類似地雷,接觸的人十分危險。
破片彈
碎片手榴彈在軍隊中很常見,主體通常由硬質合成材料或鋼製成,其容器內的破片爆炸時高速飛散,能造成15米範圍內人員傷亡。
閃光彈
在不允許輕易製造傷亡的情況下,普遍使用閃光彈或震撼彈,於爆發時,伴隨著巨大的聲響或者閃光,使得範圍內的人暫時失去聽覺和視覺,從而喪失反抗能力。
煙霧彈
利用金屬罐承載的手榴彈,作為地對地發出訊號的用途,還可以作為空降地區或攻擊目標的訊號。
催淚彈
催淚性毒劑為有效載荷的彈藥,施放後可快速及大範圍擴散,屬於非致命性武器。
燃燒彈
使用凝固汽油,鋁熱劑[1] ,鎂粉,三氟化氯或白磷等作為燃料。白磷燃燒手榴彈是利用白磷遇空氣後自燃的特性製成的燃燒手榴彈。鋁熱燃燒手榴彈利用鋁熱劑產生鋁熱反應引發劇烈燃燒。
歷史
手榴彈的概念最早出現在拜占庭帝國利奧三世時代,拜占庭發現火燄和鐵釘可以在石頭和陶器罐中拋出。拜占庭士兵扔擲裝有希臘之火、鐵蒺藜的陶瓷容器以攻擊敵人。
公元1000年,宋朝出現了稱為火球或火炮的火器,其原理與現代手榴彈相同,為現代手榴彈先驅,1044年出版的兵書《武經總要》中,記載有霹靂火球、蔟藜火球、毒藥火球、煙球及引火球等多種可手投彈藥。13世紀初,中國軍隊中出現了鐵殼製造以火藥爆炸的投擲武器──震天雷,是為現代手榴彈原型。
1405年,意大利的一份手抄本上出現了手拋彈藥的圖樣。17世紀以後,出現鐵殼製手拋彈藥。此時,歐洲出現了手榴彈(英文:Hand grenade)此一名稱,沿用至今。
17世紀和18世紀,手榴彈是歐洲軍隊中普遍使用的武器,並曾出現專業擲彈兵部隊。19世紀,槍炮的發展以及城堡攻防戰的減少使手榴彈一度遭冷遇。20世紀,1904年的日俄戰爭和後來進行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塹壕戰興起,手榴彈又被廣泛使用。在現代化步兵中,手榴彈是重要的武器裝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