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險
搶險汛期險情搶護,汛期堤、壩、閘、涵等水工建築物突然出現險情時所進行的緊急搶護措施,又稱搶險。大汛期或遇超標準洪水時,或平時高水位時,水壓力、流速和風浪加大,各類水工建築物均可能因高度或強度不足,或存在隱患和缺陷而出現險情。當江河水位由高水位迅速回落時,有時可能出現塌坡和潰堤等險情。寒冷地區的河流,在冬、春汛期還可能產生冰塞、冰壩而壅高水位,使堤防和涵閘出現險情。在非汛期,當水工建築物運用不當或其他原因,也可能突發險象。凡屬險情,必須緊急搶護,避免失事,這是險情搶護的特點,與一般工程的維修和修理的情況不同。[1]
目錄
搶險工作
險情,特別是大汛期的險情發展很快,必須立即迅速搶護。平時應貫徹「以防為主,防重於搶」的方針,對水工建築物進行經常和定期的檢查、觀測、養護修理和除險加固,消除隱患和各種缺陷損壞。為了使搶險主動,汛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1)思想上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2)組織上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成立各級防汛搶險機構和組織,人員落實,責任明確,紀律嚴明。(3)要有充分的物質準備,汛前備足必要的料物,可按險工情況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既往經驗進行備料,並有充分余富。汛期風大浪急,尤其是夜晚搶險,一定要準備好通信聯絡、交通工具和可靠的照明等。(4)工程技術上,汛前對工程,特別是堤防及其險工段,進行必要的維修,使之達到一定的防汛標準和防禦能力。如有的工程或期局部汛前無法達到相應的標準,則更應具有當險情發生時能進行搶險的各項準備。對所有閘、閥門事先進行啟閉操作,避免失靈或臨時出現故障。 在搶險進程中,現場必須有堅強的領導,就地統一指揮,要對險情判斷正確,措施得當,指揮果斷,調動靈活。識別險情是搶險的首要工作,出現險情要立即進行觀察、調查和分析,作出正確的判斷,隨即按不同險情,擬定的有效的搶護方案和措施,組織力量快速排 險。對水庫,除搶險排險外,必要時要降低庫水位以緩解險情。當出現超標準洪水時,除按預定方案進行防汛搶險外,應有安全轉移群眾的措施。搶險屬於一種緊急臨時性的措施,所用的方法都是臨時性的或非正規性的,所用的料物也可能不完全適當,因此,大汛過後或水位降低險象停止後,應重新調查研究,擬定正式的較徹底的處理方案,進行修理。 中國沿大江大河的人民,幾千年來與洪水進行鬥爭,積累了豐富的防汛搶險經驗,總結和發展了許多搶險技術措施。中國黃河上埽工、柳捆、柳枕、沉排、沉樹、堵漏截滲等,長江上應用的開溝導滲等技術,至今仍是險情搶護方面的有效方法。
汛期險情
各種水工建築物,特別是防洪工程可能出現的險情有:(1)大壩和堤防的漫溢;(2)壩(堤)體和壩(堤)基大面積的滲水、管涌與流土;(3)堤身的漏洞、跌窩;(4)庫岸、堤岸的堤坡的崩塌;(5)大風浪對水工建築物的拍打淘刷;(6)堤壩和其他擋水擋土建築物的脫坡、滑動與傾覆;(7)混凝土建築物與土工建築物接觸處的嚴重滲水等。險情有時單一出現,有時幾種險情同時在一處出現。
參考文獻
- ↑ 搶險救援心繫民 爭分奪秒保暢通網易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