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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楨(449~496年),字乙若伏 [1],河南洛陽人,鮮卑族。北魏宗室大臣,景穆帝拓跋晃第十一子,母為劉椒房。

  • 個性忠謹,事母至孝。皇興二年(468年),冊封南安郡王,拜征南將軍、中都坐大官。
  • 孝文帝即位,出任開府儀同三司、征西大將軍、涼州刺史,綏撫有能,歷任內都大官、侍中、雍州刺史。貪贓暴斂,坐罪廢為庶人。 [2]
  • 支持孝文帝遷都洛陽,復封南安郡王,拜鎮北大將軍、相州刺史。
  • 太和二十年,去世,時年五十,諡號為惠。恆州刺史穆泰謀反,知情不報,追罪廢國。

目錄

基本信息

姓名    拓跋楨  
字號    字乙若伏 [1]      
民族    鮮卑族 
官職    鎮北大將軍、相州刺史  
爵位    南安郡王  
諡號    惠    
出生地   河南洛陽人
出生時間  449年 
去世時間   496年 
所處時代   南北朝   
主要成就   鎮守涼州、雍州和相州    

人物生平

拓跋楨(449-496)北魏景穆帝拓跋晃第九子(墓誌為第十一子),劉椒房所生。

皇興二年(468年),封南安王,加號征南大將軍、中都坐大官。孝文帝即位,授任他為涼州鎮都大將。不久因安撫有能力,加授都督西戎諸軍事、征西大將軍、領護西域校尉、儀同三司、涼州刺史。征入任內都大官,外任為使持節、侍中、開府、長安鎮都大將、雍州刺史。拓跋楨孝順母親,但是聚斂貪污,被削除封爵,禁錮終身。

後來,孝文帝南伐,支持遷都洛陽,復封南安王,為鎮北大將軍、相州刺史。太和二十年五月,鄴城,背上長瘡而亡,諡號為惠,葬於邙山。生有三子:元英、元彬、元怡。之後,恆州鄙視穆泰謀反,坐知而不告,追奪爵封,廢除封國。

人物軼事

  • 太和二十年五月到達鄴城,進入治所的日子,颳大風下大雨,凍死的有十幾人。拓跋楨又因天旱向眾神祈求下雨。鄴城有座石虎廟,人們敬奉祭祀它。拓跋楨告訴石虎廟神像說:「三天內不下雨,將用皮鞭懲罰。」求雨不靈驗,就鞭打神像一百下。當月毒瘡生在背上,逝世。

人物紀念——墓志銘

  • 使持節鎮北大將軍相州刺史南安王楨[1] ,恭宗之第十一子,皇上之從祖也。惟王體暉霄極,列耀星華,茂德基於紫墀,凝操形於天儀。用能端玉河山,聲金岳鎮,爰在知命,孝性諶越,是使庶族歸仁,帝宗攸式。暨寶衡徒御,大誶群言。王應機響發,首契乾衷,遂乃寵彰司勛,賞延金石。而天不遺德,宿耀淪光,以太和廿年歲在丙子八月壬辰朔二日癸巳,春秋五十,薨於鄴。皇上震悼,諡曰惠王,葬以彝典。以其年十一月庚申朔廿六日乙酉,窆於邙山。松門已杳,玄闥將蕪,故刊茲幽石,銘德熏壚。其辭曰:
  • 帝緒昌紀,懋業昭靈,浚源流昆,系玉層城。惟王集慶,托耀曦明。育躬紫禁,秀髮蘭坰。洋洋雅韻,遙遙淵渟,瞻山凝量,援風烈馨。卷命夙降,未黻早齡,基牧豳櫟,終撫魏亭。威整西黔,惠結東氓。旻不錫嘏,景儀墜傾。鑾和歇蓿,委櫬窮塋。泉宮永晦,深埏長鋦。敬勒玄瑤,式播徽名。

史記記載

  • 《魏書 卷十九下.景穆十二王列傳第七下》

參考資料

  1. 1.0 1.1 1.2 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匯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2008年
  2. 魏書 卷十九下 列傳第七下◎景穆十二王-魏書(北齊)魏收 .國學導航.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