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桢
拓跋桢(449~496年),字乙若伏 [1],河南洛阳人,鲜卑族。北魏宗室大臣,景穆帝拓跋晃第十一子,母为刘椒房。
- 个性忠谨,事母至孝。皇兴二年(468年),册封南安郡王,拜征南将军、中都坐大官。
- 孝文帝即位,出任开府仪同三司、征西大将军、凉州刺史,绥抚有能,历任内都大官、侍中、雍州刺史。贪赃暴敛,坐罪废为庶人。 [2]
- 支持孝文帝迁都洛阳,复封南安郡王,拜镇北大将军、相州刺史。
- 太和二十年,去世,时年五十,谥号为惠。恒州刺史穆泰谋反,知情不报,追罪废国。
目录
基本信息
姓名 拓跋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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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字乙若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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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鲜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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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 镇北大将军、相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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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南安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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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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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河南洛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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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4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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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时间 4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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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时代 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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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镇守凉州、雍州和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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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拓跋桢(449-496)北魏景穆帝拓跋晃第九子(墓志为第十一子),刘椒房所生。
皇兴二年(468年),封南安王,加号征南大将军、中都坐大官。孝文帝即位,授任他为凉州镇都大将。不久因安抚有能力,加授都督西戎诸军事、征西大将军、领护西域校尉、仪同三司、凉州刺史。征入任内都大官,外任为使持节、侍中、开府、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拓跋桢孝顺母亲,但是聚敛贪污,被削除封爵,禁锢终身。
后来,孝文帝南伐,支持迁都洛阳,复封南安王,为镇北大将军、相州刺史。太和二十年五月,邺城,背上长疮而亡,谥号为惠,葬于邙山。生有三子:元英、元彬、元怡。之后,恒州鄙视穆泰谋反,坐知而不告,追夺爵封,废除封国。
人物轶事
- 太和二十年五月到达邺城,进入治所的日子,刮大风下大雨,冻死的有十几人。拓跋桢又因天旱向众神祈求下雨。邺城有座石虎庙,人们敬奉祭祀它。拓跋桢告诉石虎庙神像说:“三天内不下雨,将用皮鞭惩罚。”求雨不灵验,就鞭打神像一百下。当月毒疮生在背上,逝世。
人物纪念——墓志铭
- 使持节镇北大将军相州刺史南安王桢[1] ,恭宗之第十一子,皇上之从祖也。惟王体晖霄极,列耀星华,茂德基于紫墀,凝操形于天仪。用能端玉河山,声金岳镇,爰在知命,孝性谌越,是使庶族归仁,帝宗攸式。暨宝衡徒御,大谇群言。王应机响发,首契干衷,遂乃宠彰司勋,赏延金石。而天不遗德,宿耀沦光,以太和廿年岁在丙子八月壬辰朔二日癸巳,春秋五十,薨于邺。皇上震悼,谥曰惠王,葬以彝典。以其年十一月庚申朔廿六日乙酉,窆于邙山。松门已杳,玄闼将芜,故刊兹幽石,铭德熏垆。其辞曰:
- 帝绪昌纪,懋业昭灵,浚源流昆,系玉层城。惟王集庆,托耀曦明。育躬紫禁,秀发兰坰。洋洋雅韵,遥遥渊渟,瞻山凝量,援风烈馨。卷命夙降,未黻早龄,基牧豳栎,终抚魏亭。威整西黔,惠结东氓。旻不锡嘏,景仪坠倾。銮和歇蓿,委榇穷茔。泉宫永晦,深埏长锔。敬勒玄瑶,式播徽名。
史记记载
- 《魏书 卷十九下.景穆十二王列传第七下》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2008年
- ↑ 魏书 卷十九下 列传第七下◎景穆十二王-魏书(北齐)魏收 .国学导航.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