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拜物教

中文名: 拜物教

外文名: (fetishism)

性 质: 宗教信仰的原始形式之一

对 称: 拜神教

来 源: 葡萄牙文feitico

使用者: 德布罗斯

拜物教(fetishism)宗教信仰的原始形式之一。与“拜神教”相对。该词来自葡萄牙文feitico,意谓巫术。1760 年由法国历史 学家德布罗斯(Charles de Brosses , 1709 一 1777)首先使用。宗教意义上的拜物教产生于原始神灵观念之前。被崇拜者,广义为天体、宏大的自然现象、无生命的东西和动植物,狭义为人的想像中的“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89页)。它们被赋予超自然的特性,使人产生敬畏与恐惧感。拜物教在尚未完全摆脱原始状态的居民群落中,仍然存在,在现 代宗教中也留有某些残余。非宗教意义上的拜物教,是喻指对某种物品的迷信或盲目崇拜,如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出现的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现象。[1]

目录

综述

原始社会中最早的宗教信仰形式之一。在神灵观念尚未产生以前,一些原始部族把某些特定的物体当作具有超自然能力的活物而加以崇拜。该词源于葡萄牙文的feitico,原义为手工制品。15世纪下半叶,葡萄牙人到达非洲西部时,用以指当地原始部族所相信并崇拜的具有 魔力的符咒或护符。通常认为,法国历史学家、语言学家德布罗斯于1760年在《论物神崇拜》中首次将拜物教一词用于比较宗教学。法国哲学家孔德认为一般原始宗教的特点均为拜物教,即将非人的物体赋以人的精神特性。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则把上述一般特性称为万物有灵论,而认为拜物教是万物有灵论的一种退化的形态,专指信仰并崇拜体现或依附于某种物体或通过某种物体而发生影响的精灵。拜物教是原始的宗教,起源于古代。在当时,人们由于生产实践的局限性和科学知识的缺乏,对于自然界的许多事物和现象,如风雨雷电,水火林木,丰歉祸福,无法了解它们的起因、后果和运动规律,往往从宗教世界的幻想中去寻求解释。人们把某些物神化了,把日、月、水、火、雷、电等自然现象,看作是支配人类命运的神,从而加以崇拜,产生了拜物教。其实,物并没有支配人类命运的神秘力量,那种所 谓神秘力量,是人们自己想象出来的,只是一种人脑的产物。

拜物教崇拜的对象通常包括人体、物体、神像和护身符等四大类。其中有自然物,如石块、树枝、木片、尸体等,也有人造物,如布片、旧衣服、弓箭之类的武器以及工具等。这些物体常因原始人认为其有灵性和神秘的超自然力量而成为崇拜对象,借以辟邪求福。但若崇拜者感到不灵验时,又常将其舍弃或毁坏。拜物教在古埃及人、希腊人、罗马人中曾广泛流行,至今在某些尚未完全脱离原始状态的居民群落中依然存在。在文明社会中亦还存在对护身符和“圣物”、“圣人”遗骨的崇敬现象。

商品拜物教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从而使商品具有一种神秘的属性,似乎它具有决定商品生产者命运的神秘力量。马克思把商品世界的这种神秘性比喻为拜物教,称之为商品拜物教(见资本论)。在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方面,也存在着将这些现象和关系神化的情况。商品关系正是这样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产品本来是人创造出来的,但它一旦成为商品,人们在商品 交换中相互交换活动的社会关系,就被物的运动关系掩盖了。商品在市场上能否卖出去,是否能从商品生产和交换中发财致富?这些不受商品生产者本人控制的市场关系,却对商品生产者的发财或破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人们还不能从物与物的关系后面揭示出商品交换的社会关系的时候,就必然把商品关系神秘化,从而产生商品拜物教的观念。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又从商品拜物教派生出货币拜物教。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还进而产生资本拜物教。

货币拜物教

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在不断发展,商品交换已不再是偶然的个别的现象,愈来愈要依赖于市场,生产者的劳动愈来愈要表现为价值。因此,在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发展的同时,表现为价值的等价物也相应地发展,它依次从个别等价物、特殊等价物、一般等价物而最后发展到货币。作为货币的金、银,本来也是商品世界千千万万个成员中的一分子,只是由于商品世界的共同活动,在漫长的商品交换的实践过程中,金、银因其天然的属性比其他商品更适于充当为一般等价物,因此,作为其他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的职能,就稳定地落到贵金属金、银的身上。金、银终于从商品世界中游离出来,作为价值进而跟其他一切商品相对立。 从此,一切商品都同金、银发生等价关系、由金、银来表现自己的价值,并以它为媒介来交换别的商品。

资本拜物教

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在这个阶段也发展到最普遍、最迷人的地步,更其重要的是,由于货币到资本的转化,还出现了资本拜物教。

消亡条件

马克思不仅揭示了商品拜物教的来源,而且也指明了商品拜物教消亡的条件。马克思认为,可以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 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 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


在那样的情况下,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不再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商品拜物教将最终消亡。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商品拜物教的消亡,是同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公有,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成为生产的主人,社会生产有计划地发展、劳动产品不再表现为商品等经济条件联系在一起的。人们过去认为,这些条件在社会主义社会就可以具备。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表明,这些条件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上才能充分具备。到那时,商品生产才会完全消亡,商品拜物教才会彻底消失。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