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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为什么被责备她“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

探春

贾探春探春在与李纨、宝钗一起暂管大观园中虽然显示出非凡的能力,但是总的说来,留给许多读者的印象都不是很好,总觉得她太势利,甚至连亲舅舅都不认,几乎也不想认亲娘了。但是探春的结局在金陵十二钗中却是最好的:黛玉泪尽而亡;宝钗得到的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婚姻,宝玉出家后独守空房;元春不能独得一个男子的全部之爱而且早夭;湘云早寡;妙玉结局悲惨;迎春婚后仅一年便被丈夫迫害致死;惜春出家;凤姐被休;巧姐被卖,得救后沦为农妇;李纨守寡多年,好不容易熬到儿子出息了,不久便死去;秦可卿自尽。探春虽然远嫁,不能经常与父母兄弟姐妹相见,毕竟躲过了贾府抄没之祸,有一个相对较好的归宿。这个安排不会是偶然的。探春是贾府四位小姐中曹雪芹最用力刻画的。在她身上,曹雪芹注入了自己的某些理念,从而使探春成为《红楼梦》众多艺术形象中塑造得最成功者之一。强烈的反庶心理和期男意识的生动表现,使探春成为中国古代文学中的一个十分独特的艺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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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为什么被责备她“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

   中国封建宗法社会讲究嫡庶之别。因为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血缘关系将弟兄分为嫡长子的继承制和余子的分封制。嫡庶界限对女性更加明显。五十五回凤姐对平儿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因此庶出往往成为一些女孩子的严重心病,而探春在这个问题上特别突出,从而构成了她和其他艺术形象的首要区别。

反庶期男贾探春曹雪芹处处突出探春自己竭力回避、淡化这个嫡庶之别,以及一旦涉及庶出时的强烈反应。但庶出毕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而她的母亲赵姨娘恰恰最不理解探春的心思,锱铢必较,总认为她没有给自己这个亲妈和亲弟弟贾环好处,胳膊肘往外拐,因此不时揭开这个庶出的伤疤,从而使探春非常气愤。因此探春的主要矛盾对立面竟然是她的母亲。这种奇特的人物关系使得探春的势利与反庶心理、期男意识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二十七回宝玉提起有一次探春给他做了一双鞋,赵姨娘知道后就怪她没给亲弟弟贾环做。这话传到探春耳朵里,她气得“登时沉下脸来,道:‘这话糊涂到什么田地!怎么我该是做鞋的人么?环儿难道没有分例的,没有人的?一般的衣裳是衣裳,鞋袜是鞋袜,丫头老婆一屋子,怎么抱怨这些话!给谁听呢!我不过是闲着没事儿,作一双半双,爱给那个哥哥兄弟,随我的心。谁敢管我不成!这也是白气。’”探春这段话的要害在于“我该是做鞋的人么”和“谁敢管我不成”两句,这是她要强调自己的主子身份,不是该做鞋的奴才。潜台词是,作为半个主子的母亲赵姨娘是没有资格来管她的。因此探春势利是现象,其实质是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与观念已经深深地在探春心中扎根,毒害之深,很少有其他“钗”能与之相比。“主子—半个主子—奴才”的界限,在她心目中极其分明。这个主子身份,曹雪芹在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奴蓄险心”中有一段描写,将探春的这种心理生动地外化了:“因探春才哭了,便有三四个小丫鬟捧了沐盆、巾帕、靶镜等物来。此时探春因盘膝坐在矮板榻上,那捧盆的丫鬟走至跟前,便双膝跪下,高捧沐盆;那两个小丫鬟,也都在旁屈膝捧着巾帕并靶镜脂粉之饰。平儿见侍书(探春的首席大丫鬟)不在,便忙上来与探春挽袖卸镯,又接过一条大手巾来,将探春面前衣襟掩了。探春方伸手向面盆中盥沐。”人人都要盥洗,《红楼梦》中也不止一处写到,但是精细如此,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里堪称第一。探春显示了什么呢?不仅仅是主辱亲女愚妾争闲气子架子,更重要的是主子心理的满足,尤其是坦然接受平儿的伺候。也就是这位探春才会如此心安理得,换了任何一位小姐,都不会等平儿下手才洗。平儿可是凤姐的重要助手,是贾琏的通房大丫鬟。但是探春要的就是这个气派。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二十七回为了做鞋的事,探春会声明:“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什么偏的庶的,我也不知道。”其实探春岂是不知,正因为清清楚楚地知道其中的利害,所以,总是千方百计抹平这个界限,突出自己心中只有贾政和王夫人。“我只管认得”、“别人我一概不管”这几个字,足见她是多么忌讳这个庶出,以致显得实在是太势利了。五十五回她和李纨、宝钗管理大观园时,适逢其舅赵国基死,管事的来回发放丧葬费事宜,探春依例办事。赵姨娘觉得探春对自己的亲舅舅连袭人之母都不如,当众责备她“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探春没听完,已气的脸白气噎,抽抽噎噎的一面哭,一面问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按,指王夫人之弟王子腾)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谁给谁没脸?幸亏我还明白,但凡糊涂不知理的,早急了。”探春公事公办,不徇私枉“制”,虽然不错,在这个问题上的反应之激烈,话说得如此绝情,表现得势利和不近情理。[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颙之子(一说曹𫖯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