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為什麼被責備她「忘了根本,只揀高枝兒飛
探春
賈探春探春在與李紈、寶釵一起暫管大觀園中雖然顯示出非凡的能力,但是總的說來,留給許多讀者的印象都不是很好,總覺得她太勢利,甚至連親舅舅都不認,幾乎也不想認親娘了。但是探春的結局在金陵十二釵中卻是最好的:黛玉淚盡而亡;寶釵得到的是一個沒有愛情的婚姻,寶玉出家後獨守空房;元春不能獨得一個男子的全部之愛而且早夭;湘雲早寡;妙玉結局悲慘;迎春婚後僅一年便被丈夫迫害致死;惜春出家;鳳姐被休;巧姐被賣,得救後淪為農婦;李紈守寡多年,好不容易熬到兒子出息了,不久便死去;秦可卿自盡。探春雖然遠嫁,不能經常與父母兄弟姐妹相見,畢竟躲過了賈府抄沒之禍,有一個相對較好的歸宿。這個安排不會是偶然的。探春是賈府四位小姐中曹雪芹最用力刻畫的。在她身上,曹雪芹注入了自己的某些理念,從而使探春成為《紅樓夢》眾多藝術形象中塑造得最成功者之一。強烈的反庶心理和期男意識的生動表現,使探春成為中國古代文學中的一個十分獨特的藝術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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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為什麼被責備她「忘了根本,只揀高枝兒飛
中國封建宗法社會講究嫡庶之別。因為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則是,按照血緣關係將弟兄分為嫡長子的繼承制和餘子的分封制。嫡庶界限對女性更加明顯。五十五回鳳姐對平兒道:「雖然庶出一樣,女兒卻比不得男人,將來攀親時,如今有一種輕狂人,先要打聽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為庶出不要的。」因此庶出往往成為一些女孩子的嚴重心病,而探春在這個問題上特別突出,從而構成了她和其他藝術形象的首要區別。
反庶期男賈探春曹雪芹處處突出探春自己竭力迴避、淡化這個嫡庶之別,以及一旦涉及庶出時的強烈反應。但庶出畢竟是不可改變的事實,而她的母親趙姨娘恰恰最不理解探春的心思,錙銖必較,總認為她沒有給自己這個親媽和親弟弟賈環好處,胳膊肘往外拐,因此不時揭開這個庶出的傷疤,從而使探春非常氣憤。因此探春的主要矛盾對立面竟然是她的母親。這種奇特的人物關係使得探春的勢利與反庶心理、期男意識巧妙地結合在了一起。二十七回寶玉提起有一次探春給他做了一雙鞋,趙姨娘知道後就怪她沒給親弟弟賈環做。這話傳到探春耳朵里,她氣得「登時沉下臉來,道:『這話糊塗到什麼田地!怎麼我該是做鞋的人麼?環兒難道沒有分例的,沒有人的?一般的衣裳是衣裳,鞋襪是鞋襪,丫頭老婆一屋子,怎麼抱怨這些話!給誰聽呢!我不過是閒着沒事兒,作一雙半雙,愛給那個哥哥兄弟,隨我的心。誰敢管我不成!這也是白氣。』」探春這段話的要害在於「我該是做鞋的人麼」和「誰敢管我不成」兩句,這是她要強調自己的主子身份,不是該做鞋的奴才。潛台詞是,作為半個主子的母親趙姨娘是沒有資格來管她的。因此探春勢利是現象,其實質是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與觀念已經深深地在探春心中紮根,毒害之深,很少有其他「釵」能與之相比。「主子—半個主子—奴才」的界限,在她心目中極其分明。這個主子身份,曹雪芹在五十五回「辱親女愚妾爭閒氣,欺幼主刁奴蓄險心」中有一段描寫,將探春的這種心理生動地外化了:「因探春才哭了,便有三四個小丫鬟捧了沐盆、巾帕、靶鏡等物來。此時探春因盤膝坐在矮板榻上,那捧盆的丫鬟走至跟前,便雙膝跪下,高捧沐盆;那兩個小丫鬟,也都在旁屈膝捧着巾帕並靶鏡脂粉之飾。平兒見侍書(探春的首席大丫鬟)不在,便忙上來與探春挽袖卸鐲,又接過一條大手巾來,將探春面前衣襟掩了。探春方伸手向面盆中盥沐。」人人都要盥洗,《紅樓夢》中也不止一處寫到,但是精細如此,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這裡堪稱第一。探春顯示了什麼呢?不僅僅是主辱親女愚妾爭閒氣子架子,更重要的是主子心理的滿足,尤其是坦然接受平兒的伺候。也就是這位探春才會如此心安理得,換了任何一位小姐,都不會等平兒下手才洗。平兒可是鳳姐的重要助手,是賈璉的通房大丫鬟。但是探春要的就是這個氣派。
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二十七回為了做鞋的事,探春會聲明:「我只管認得老爺、太太兩個人,別人我一概不管……什麼偏的庶的,我也不知道。」其實探春豈是不知,正因為清清楚楚地知道其中的利害,所以,總是千方百計抹平這個界限,突出自己心中只有賈政和王夫人。「我只管認得」、「別人我一概不管」這幾個字,足見她是多麼忌諱這個庶出,以致顯得實在是太勢利了。五十五回她和李紈、寶釵管理大觀園時,適逢其舅趙國基死,管事的來回發放喪葬費事宜,探春依例辦事。趙姨娘覺得探春對自己的親舅舅連襲人之母都不如,當眾責備她「忘了根本,只揀高枝兒飛」。「探春沒聽完,已氣的臉白氣噎,抽抽噎噎的一面哭,一面問道:『誰是我舅舅?我舅舅(按,指王夫人之弟王子騰)年下才升了九省檢點,那裡又跑出一個舅舅來?……何苦來,誰不知道我是姨娘養的,必要過兩三個月尋出由頭來,徹底來翻騰一陣,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誰給誰沒臉?幸虧我還明白,但凡糊塗不知理的,早急了。」探春公事公辦,不徇私枉「制」,雖然不錯,在這個問題上的反應之激烈,話說得如此絕情,表現得勢利和不近情理。[1]
曹雪芹
曹雪芹(約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溪、芹圃,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祖籍存在爭議(遼寧遼陽、河北豐潤或遼寧鐵嶺),出生於江寧(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於過度的憂傷和悲痛,臥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