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人耳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掩人耳目
- 拼 音 :yǎn rén ěr mù
- 注 音 :ㄧㄢˇ ㄖㄣˊ ㄦˇ ㄇㄨˋ
- 出 处 :《大宋宣和遗事》
成语用法
动宾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示例
必须假手他人,死于道路,方可~。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十二回[1]
宋 司马光 《赈赡流民札子》:“仰子细告谕:在京难以住泊,令速往近便丰熟州军存活者。臣窃思之,如此处置,欲以为恤人之名、掩人耳目则可矣,其实恐有损无益。”
明 吴承恩《西游记》第十六回 《观音院僧谋宝贝 黑风山怪窃袈裟》:那两个和尚,却不都烧死?又好掩人耳目。袈裟岂不是我们传家之宝?
明沈鲸《双珠记·奏议颁赦》:“吉凶不能掩人耳目,朕心无任戒惧。”
清 ·李汝珍《镜花缘》第73回:“就如人家做文,往往窃取陈编,攘为己有,惟恐别人看出,不免又添些自己意思,杂七杂八,强为贯串,以为掩人耳目。” 清·黄小配《廿载繁华梦》第三十六回:“随改换装束,好掩人耳目。” [2]
成语辨析
成语出处
《大宋宣和遗事》亨集:“虽欲掩人之耳目,不可得也。” [3]
参考文献
- ↑ 汉典,引用日期2019-12-15
- ↑ [周礼杰.实用成语词典: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3:984]
- ↑ 汉典,引用日期201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