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
解釋
⒈ 引火焚燒房屋等。
⒉ 比喻煽動或發動騷亂事件。
出處
《周禮·夏官·羅氏》「蠟則作羅襦」 漢 鄭玄 註:「《王制》曰:『昆蟲已蟄,可以火田。』今俗放火張羅,其遺教。」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規箴》:「將至吳,密勑左右,令入閶門放火以示威。」
《西遊記》第十六回:「只見那眾僧們搬柴運草,已圍住禪堂放火哩。」
陳殘雲 《山谷風煙》第十章:「那晚火燒山,有人看見他從山上跑下來,不知是不是他放火的。」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毛澤東 《團結一切抗日力量,反對反共頑固派》:「反共是日汪的主要目的……這樣,他們就利用國民黨內部的頑固派,到處放火。」[1][2]
參考文獻
- ↑ 放火的意思 - 放火詞語的解釋文筆網
- ↑ 放火怎麼讀,放火什麼意思,放火造句,放火解釋漢語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