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费
政府消费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以及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经常性业务支出加固定资产折旧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后者等于政府部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住户收取的价值。 [1] 政府消费属于西方经济学的“ 政府购买”范畴,即各级政府用于物品与劳务的支出。这次扩大内需的重点,关注的是居民消费,相应地,消费驱动主要是指居民消费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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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消费是消费主体(或者说消费者)在市场中的经济行为。在西方经济学中,消费主体通常是指居民、厂商和政府。居民消费主要是居民对吃、穿、住、行、乐等基本需求的实现。最常见、最熟悉的个人消费就是逛商场购物。厂商消费包括厂商生产性消费及职工个人生活福利性消费等。政府消费属于西方经济学的“政府购买”范畴,即各级政府用于物品与劳务的支出。这次扩大内需的重点,关注的是居民消费,相应地,消费驱动主要是指居民消费驱动。政府消费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等于它的经常性业务支出加上固定资产折旧;后者等于政府部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住户收取的价值。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公务接待,会务支出,办公用品及耗材,差旅费,等等这些都属于政府消费性支出。 [2]
政府消费的对象包罗万象,既有标准产品也有非标准产品;既有有形产品也有无形产品;既有价值低的产品也有价值高的产品;既有军用品也有民用品。从汽车、家具、办公用品到武器、航天飞机等无所不包,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各个领域。市场上没有一个消费者能象政府这样消费如此广泛。需要指出的是,按照采购对象的性质,国际上通常将政府采购的对象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就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来看,政府消费侧重于前两者,政府对工程的采购一般是指政府投资。[3]
评价
政府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消费主体,它所花费的钱不是它自己创造的,而是纳税人的钱,是由全体国民创造的。政府存在的意义本身,就在于要为全体国民提供公共服务。所以,政府在消费时,不仅其消费行为本身要有利于国民,而且其消费行为的外部性,即对市场和社会心理所产生的影响,也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政府倾向于消费绿色产品,那么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就会获得一个巨大的市场,同时也获得一个巨大的生长空间,同样,如果政府倾向于消费国产品牌,那么生产国产品牌的企业也就会同时获得一个迅猛的成长机会。正是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政府不能做“国王”式的消费者,要把消费责任放在第一位。 政府绿色采购,当然是一件好事,它代表着一种行为导向,但与“消费者是国王”扯上去,其实有些牵强。“消费者是国王”,是相对于消费者和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关系而言,在这一点上,政府消费应当与普通消费有同等的权利。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是另一个问题。因为政府的主人是公民,因此政府不能随意为自己开支,而应由公民或者代议机关来决定政府开支的额度、投向等等。政府不是国王,指它相对于民众而言。这里有两层逻辑关系。前一层,政府和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之间,政府是消费者,它同样是消费世界的国王。后一层,政府和民众之间,政府的主人是民众,在这里,政府不是国王,它必须接受民众的意志。政府消费的根本问题,说到底还是民众怎样发挥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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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励人们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