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 (香港警察)
政治部(英文:Special Branch,「特別分部」之意,中英文名稱意義並非對應,縮寫:SB,因此俗稱「邵氏」)於1934年成立,架構上隸屬於皇家香港警務處刑事部,實際上直接由英國軍情五處[1] 第二處指揮,主要責任為反間諜及收集情報等多類特殊任務(在各政府部門內也有成員)。隨著香港主權移交臨近,政治部於1995年解散,之後的25年,香港沒有任何情報機關,直到2020年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成立為止。
目錄
歷史
1934年,政治部於英國軍情五處二處中成立,同時獲得軍情六處協力,成立之初,有200名人員。
1946年起政治部納入香港警察隊架構。1950年代,政治部大力收集中國等國家的情報,並且嚴密防範和偵察中國共產黨及中國國民黨在香港進行顛覆和間諜活動。政治部後來發展至1980年代高峰期間,有(包括文職人員在內)1,200名人員,加上非編制人員,總人數超過3,000人。政治部人員包括英國特工。在1989年六四事件後,政治部參與協助營救民運人士的黃雀行動,核實民運人士身份,並且安排他們移居海外。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回憶,港英時期設有香港總督領導的安全委員會,成員包括英軍人員,受英國情報部門直接領導。政治部常用「入侵式」(invasive)手法以追蹤、搜查及監聽目標。政治部機密檔案室全部為英國人,部分文件註明「僅供英國人查閱」(「for British eyes only」),負責運送檔案至港督府的運送人員也均為英籍。政治部監察目標包括共產黨、國民黨政治人員,情報人員、香港本地激進分子及香港左派組織。政治部只需港督批准便可監聽,但回歸前為不將權力移交香港特區政府,於 1997 年 1 月通過《截取通訊條例》,規定香港政府需法官手令批准,方可監聽目標。
隨著香港主權移交臨近,為不使間諜部門的秘密、手法和經驗為特區政府所用,政治部轄下的情報部逐步解散,所有機密資料均運到英國軍情六處,且有關人員簽署終生保密協議後,由英國政府安頓在米爾頓凱恩斯小鎮。有關英籍情報人員均調回英國,香港人員則使其提前退休及提供居英權。其保安部的管理權則於1995年7月1日起轉交刑事及保安處。葉劉淑儀 1998年上任後,曾見到標註為「最高機密」的文件,表明由港督彭定康委任陳方安生擔任主席,負責港英政府解散政治部的團隊。因經驗、人員之缺乏及法律的改變,香港特區政府在回歸後未立即重設情報部門。
在主權移交後,由於《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香港警務處於2020年7月1日起重設類似政治部的機構,即「國家安全處」。
軼事
政治部的運作費用及人員薪酬由英國政府直接支付。
政治部解散時,政治部給予華人人員小量的遣散費,連同英國公民護照及居英權,同時限制全數人員必須離開警務處,減低被中國大陸接收情報的風險。《亞洲週刊》於2013年發表一篇報道,指出不少前政治部人員後來加入廉政公署。
西環域多利道扣押中心,曾經是香港警務處政治部的拘留所,回歸後空置。2013 年分配予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建立香港校園。
重大事件
組織
政治部隸屬於皇家香港警務處刑事部,由6名憲委級(一名警務處副處長、一名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和3名總警司)所組成,下設(由主管及副主管各一名領導,下設兩名高級助理主任出任主管)情報部和保安部,兩部下設行政、行動、情報及支援4分部,全以英文字母排列。例如:S組負責情報行動、G組負責內部保安、D組掌管科技偵察、機密資料、聯絡英國軍情局、保密及評估情報等。每部下設2至3個分組,分別掌管政治情報、反間諜情報、內部保安、反恐怖活動、要員保護、關卡控制及審查等等工作,例如,S組下設S2敵對情報小組、S3非華人商會社團情報小組以及S4本地威脅組;G組下設有G4(要員保護組)等等。
- 政治部:由正、副主管各一名領導全體部門。
- 情報部:由一名高級助理主任出任主管。
- 保安部:由一名高級助理主任出任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