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總區
歷史
救護服務原由衞生署前身「醫療衛生署」負責。2005年2月28日起,救護總區全面提供輔助醫療服務。
2011年,處方斥資45萬港元購置3部自動心外壓儀器。儀器以電池操作,為傷病者以每分鐘下壓100次的速度進行心外壓,以代替人手進行,此舉可以減少救護人員的運動操勞。3部儀器被放置在黃大仙、東涌及赤鱲角3個遠離急症室的救護站使用。此外,救護總區亦於該年更換了39輛救護車,並且添置了25輛救護車。
2012年,救護總區出動727,300次,平均每日出動逾1,987次,共處理654,371名病患或者傷者,平均每日處理1,788名病患或者傷者。
2018年,召喚數字雖然持續增加,但整體的服務水平仍能 達到令人滿意的程度。去年救護召喚總數突破 80 萬,達到 804 685 宗,與二○一七年相比,升幅為百分之 2.3,其中緊急救護召喚佔 748 777 宗,較二○一七年上升百分之 2,當中百分之 94.6 能夠在 12 分鐘的目標召達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較服務承諾的百分之 92.5 高出 2.1 個百分點。
消防處在2018年成立第五隊特別支援隊,負責在發生大型事故時或舉行大型公眾活動期間執行專責任務,並在日常人手需求較高的時段候命出勤,從而提升緊急救護服務的效率,以及因應行動或服務需要作出彈性的策略安排。有關措施亦對部門持續優化救護員的用膳安排發揮很大作用。
為提升緊急救護服務的質素和效率,消防處於去年十月正式推行全新的調派後指引服務,讓消防通訊中心人員在電腦系統的輔助下,能在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前,為求助市民提供適切的調派後指引,協助他們按指引處理及穩定傷病者的情況。截至2018年年底,消防處已向 133 632 名緊急救護服務召喚者提供調派後指引。新服務開始提供以 來,除了能幫助報案人正確處理傷病者外,更有一些病情危急的個案,包括心跳停頓或呼吸驟停,哽塞和分娩等,報案人按照調派後指引, 成功在救護車到達前幫助傷病者渡過生死關頭,再由救護車提供治理及送院 。
2020年救護總區共處理689,788宗召喚,平均每天1,885宗,救助傷病者共612,797人,平均每天1,674人。
車輛
至2011年年底,救護總區共有257輛救護車(平均年齡為2.4年)、35輛急救醫療助理電單車、4輛流動傷者治療車、4輛鄉村救護車、2輛救護吉普車、2輛輕型救護車、4輛快速應變急救車[1]。此外,於2012年,將會有70新救護車投入服務;兩輪救護吉普車亦將會更換;另外,於同年9月1日亦會有消防處輔助醫療裝備車(英文:Fire Services Paramedic Equipment Tender,[縮寫]:PET)投入服務,該車專門為有逾4輛救護車出動或者涉及[核生化]的事故情況下出動。
至2013年,救護總區共有341輛救護車、12輛輕型救護車、36輛急救醫療電單車、4輛流動傷者治療車、1輛輔助醫療裝備車、4輛鄉村救護車、2輛救護吉普車及3輛快速應變急救車[2]。
2018年3月,香港有三輛採用黃色塗裝的概念救護車投入服務,分別是A 501,A 502和A 503,每輛總值大約100萬元,有別於過往香港救護車以白色為主色。新款救護車的黃色是歐盟標準的RAL 1016專用黃色,有助提升在道路上的可見度,另有多項有別於過往的新設計[3]。三輛新型救護車經實地測試後,將會成為購買新車的參考。
至2020年,救護總區共有428輛救護車、12輛輕型救護車、15輛轉院救護車、41輛急救醫療電單車、4輛流動傷者治療車、2輛輔助醫療裝備車、6輛鄉村救護車、2輛救護吉普車及4輛快速應變急救車。
2021年11月,第二代概念救護車開始試行,分別是A 504,A 505。
投考
每年的投考者與招募崗位數量比例約為300比1[4]。
組織
救護總區由職級為救護總長的助理處長(救護)領導,總區轄下分為兩個行動區域(港島及九龍區域和新界區域) 及總區總部[5]。
救護總區
- 港島及九龍區域
- 港島區
- 港島東分區
- 港島西分區
- 九龍東區
- 九龍東分區
- 九龍中及西區
- 九龍中分區
- 九龍西分區
- 港島區
- 新界區域
- 新界北區
- 新界東北分區
- 新界西北分區
- 新界南區
- 新界東南分區
- 新界西南分區
- 新界北區
- 救護總區總部
- 參事
- 資源管理
- 車隊管理
- 疫情控制及應變專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