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力
敬大力,男,汉族,1958年2月生,籍贯辽宁营口,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年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二级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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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敬大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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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58年2月 |
国籍 | 中國 |
目录
人物履历
1976年09月至1977年08月,黑龙江省机械化筑路工程处工人;
1977年08月至1978年03月,黑龙江哈尔滨1449研究所工人;
1978年03月至1982年02月,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年02月至1985年01月,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5年01月至1989年0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其间:1985年01月至1986年03月,河北省定县人民检察院锻炼); [2] 1989年05月至1994年0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处级干部、一处副处长(1993年09月,明确为正处级,其间:1991年04月至1992年03月,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培训;1992年10月至1993年11月,挂职任安徽省临泉县委副书记);
1994年03月至1995年0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一处处长;
1995年01月至1999年0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厅级干部、副主任;
1999年04月至2000年0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
2000年08月至2003年0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
2003年08月至2006年0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其间:2004年02月至2006年01月,挂职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5年12月,二级大检察官);
2006年01月至2006年02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6年02月至2016年01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6年0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二届北京市委委员,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敬大力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参考资料
- ↑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国政府网
- ↑ 敬大力互动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