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代史以朝代為斷限的史書。始創於中國漢朝東漢時期班固所著的《漢書》。二十四史中除《史記》外均屬此體。編年體和紀事本末體的史書,以朝代為斷限的,也屬斷代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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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定義
斷代史:記錄某一時期或某一朝代歷史的史書或史書體例。
它是相對於「通史」而言的。以朝代或時代為斷限,並對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均作敘述之史書。漢朝東漢時期班固作《漢書》,首創其例。此後大部分紀傳體、編年體和紀事本末體史書都屬斷代史性質之史書。
舉例
如:《漢書》《宋史》《明史》。《漢書》是我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分為12篇紀、8篇表、10篇志、70篇傳,共100篇,80來萬字。記事上起漢高祖元年,下至王莽地皇4年,共229年歷史。從《史記》到《明史》的二十四史,除了《史記》以外,均為斷代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