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代史以朝代为断限的史书。始创于中国汉朝东汉时期班固所著的《汉书》。二十四史中除《史记》外均属此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的史书,以朝代为断限的,也属断代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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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定义
断代史:记录某一时期或某一朝代历史的史书或史书体例。
它是相对于“通史”而言的。以朝代或时代为断限,并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均作叙述之史书。汉朝东汉时期班固作《汉书》,首创其例。此后大部分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史书都属断代史性质之史书。
举例
如:《汉书》《宋史》《明史》。《汉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分为12篇纪、8篇表、10篇志、70篇传,共100篇,80来万字。记事上起汉高祖元年,下至王莽地皇4年,共229年历史。从《史记》到《明史》的二十四史,除了《史记》以外,均为断代史。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