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是新乡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机构[1]。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县级供销社12个,基层社12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85个,干部职工2.4万人。市供销社机关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经费全额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内设14个职能科(室),市社本级现有直属企业单位12个。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农村商品流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2]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要求,维护各级供销杜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六)行使社有资产权益人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七)负责市社机关和社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劳动人事管理、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总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新乡市人民政府机构,新乡市人民政府
- ↑ 可再生资源——知识需要分享,你来提问我来答,搜狐,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