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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悦幼儿园

新悦幼儿园是祥星幼儿园分园,宁波教育学院附属幼儿园,江北区教育局直属的城区普惠性幼儿园[1]浙江省二级幼儿园,宁波市四星级幼儿园,宁波市平安4A幼儿园。幼儿园坐落在江北区国际村小区内,主要为3——6岁幼儿提供科学的生活护理、优质教学服务以及个性化的培养,欢迎宝贝们认识新悦,走进新悦幼儿园。

目录

工作要求

(一)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从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提高市民满意度的高度,做好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招生开始前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招生纪律和相关要求。要认真审核所有幼儿园的招生方案,指导幼儿园做好相关材料查验和招生宣传工作。各区应设置并公布专门的幼儿园招生咨询投诉电话,统一受理和解答儿童家长的疑问,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合理安排报名和材料查验工作。各幼儿园应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段和相关材料查验时间。提倡采用多种报名方式和分散查验等方法开展招生工作。

各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三)鼓励试点开展“积分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区参考本区小一入学积分规则,试点开展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园”招生工作,先行先试,为全市提供经验做法。开展积分入园的区应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宣传册,宣传海报及在幼儿园和居住区、社区宣传栏张贴告示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

(四)强化招生监管及时妥善处理问题。各区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将招生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积分制、民办幼儿园[2]年度检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奖励资助及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对幼儿园招生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幼儿园提前录取或招收亲子班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幼儿园招生期间违规收取费用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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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