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
新昌县在中国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所辖的一个县。东边与奉化、宁海交界,南边与天台交界,西南与东阳、磐安交界,西、北两面与嵊州交界,与嵊州市同属新嵊盆地。
2015年7月,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发布《2015中国城市分类优势排行榜》,新昌获得“中国十佳宜居县”第一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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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新昌县东西相距52.3公里,南北间隔36.9公里。面积约占全省陆地面积的1.2%;其中耕地面积22.8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6%;山林面积为131.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1.7%,是一个以山林、旱地为主的山区丘陵县,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
新昌地处浙东丘陵地带。天台、四明、会稽诸山余脉绵亘境内,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呈阶梯形下降。县境东南部为崇山峻岭,中部和西部为丘陵台地,西北部为河谷盆地。
澄潭江、新昌江、黄泽江三江呈折扇形流向西北注入曹娥江。
历史沿革
新昌县名来自新昌乡名,也寄寓著新设县兴隆、昌盛之义[2]。如今已有1100年建县历史。
新昌县境,春秋战国时期属越地,秦时属会稽郡,西汉初,会稽郡下置剡县,新昌是剡县的一部分。唐朝末年,军阀割据,拥兵自立,唐乾宁三年(896),钱镠攻下越州,建立吴越国。吴越王钱镠因都城钱塘江至温州路途悠远,剡东南人员往来,特资交流,比较频繁,而沿途无驿站接应,于是在五代梁开平二年(908),分剡东13乡置新昌县,这13个乡是永寿、石顺、昌化、像明、遵德、石城、五山、丰乐、彩烟、善政、新昌、安仁、守义。县名来自新昌乡名,也寄寓著新设县兴隆、昌盛之义。北宋新昌属越州,南宋属绍兴路。元代属绍兴府,隶于江浙行省。明代,隶于浙江布政使司宁绍道。清代,新昌属绍兴府,隶于浙江小宁绍台道。
民国时期,浙江省设行政督察区,新昌县先后属第二、第三区。1949年5月22日,中共占领新昌,成立县人民政府,属绍兴专区。1958年1月,绍兴专区撤销,划归宁波专区。1958年11月,新昌县制撤销,行政区域并入嵊县。1961年9月后,新昌县为绍兴专区、地区和市所属县至今。
行政区划
新昌县辖3个街道、8个镇、5个乡。
南明街道、羽林街道、七星街道、澄潭镇、梅渚镇、回山镇、大市聚镇、小将镇、沙溪镇、镜岭镇、儒岙镇、城南乡、东茗乡、双彩乡、新林乡和巧英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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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新昌上榜了!全国第一!身为新昌人你竟然还不知道?太... ,搜狐,2019-06-18
- ↑ 新昌简介,浙江在线,201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