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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堂金纸铺爆炸事件

新兴堂金纸铺爆炸事件
图片来自ltn

新兴堂金纸铺爆炸事件,又称五股金纸店爆炸案五股爆炸案,是2011年4月22日台北时间20时19分(协调世界时正午12时19分),位于新北市五股区凌云路一段(区道北53-1号)上、疏洪北路口的金纸铺“新兴堂”所发生的爆炸事件,波及范围达两百公尺。事故发生后总计造成4人死亡,38人受伤,9户房屋全毁,44户半毁,车辆7台全毁,10台半毁。其威力之大,不仅让中央气象局[1] 误判是春雷,以及大台北地区的民众误认为打雷,甚至使方圆十公里的台北基隆等地的民众都能感受得到。

目录

罹难者

  • 卢锦熹:货车司机
  • 陈邱隆:新兴堂金纸铺负责人
  • 陈纯美:新兴堂金纸铺负责人陈邱隆的母亲
  • 林文宏:事故非相关人员,正巧驾车经过

后续影响

  • 2011年4月23日晚间,台中市政府消防局以炮竹店不得存放超过25公斤烟火为标准,加强查缉炮竹店,违者可罚新台币6万至30万元。
  • 勘验爆炸现场,发现遗留“中国湖南省制”之未爆高空烟火。时任新北市市长朱立伦表示要追查来源。

事件经过

4月1日

万达烟火制造公司厂区发生爆炸意外,酿成1死2伤。

4月22日

桃园县政府消防局废止万达公司“爆竹烟火制造许可证书”。万达公司协理郑礼廷为避免烟火遭没入销毁,联络新兴堂负责人陈邱隆,委请司机卢锦熹开货车将烟火送往三芝区仓库存放。中午12点左右,从新北市三芝区出发,下午2点多抵五股载陈邱隆,3点多到桃园县万达烟火公司取货,停留3个多小时,约晚间8点回五股,沿途都用手机和万达烟火公司协理郑礼廷联络,最后停车在金纸铺前,20分钟后发生大爆炸。该事件导致4人死亡、38人受伤。

参考文献